台儿庄区关于2017年度市级第一批资金分配计划的公告
台扶贫组办字〔2017〕16号
关于加强2017年度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第一批)使用监管的意见
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
2017年是脱贫攻坚关键之年,为充分发挥扶贫资金的保障作用,进一步规范使用,强化管理,加快项目落地,提高使用效益,现就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安排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目标为导向,坚持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统筹兼顾、分类施策,权限下放、权责一致,强化考评、注重绩效的原则,以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提高扶贫对象发展能力为目标,切实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群体投入,加快实施各类扶贫项目,积极探索资金使用长效机制,不断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为基本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使用方向
2017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包括产业扶贫资金、其他发展专项资金和脱贫攻坚经费。
(一)产业扶贫资金。
主要用于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以及手工业、电商、乡村旅游等新六产扶贫项目,着力培育壮大特色支柱产业,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致富。产业发展资金由镇(街)统筹用于本区域内有脱贫攻坚任务的村(居)产业发展,重点支持脱贫任务比较重的村(居)和未脱贫群众,兼顾其他村(居)、插花村和已脱贫群众的巩固发展。包括以下方面:
1、产业统筹发展资金。综合考量2015和2016年底剩余贫困人口数,各按照50%的权重测算,结合各区(市)项目库入库项目数量和质量,采用因素法切块下达到镇(街),由镇(街)统筹安排使用。
2、重点扶持村发展资金。重点扶持村指2016年底剩余贫困人口30人以上的村,全区共3个村,由市级专项支持。贫困人口30-50人每村补助15万元。
(二)其他专项扶贫资金。
包括2016年度贫困户危房改造补缺资金、创新扶贫模式资金、扶贫信息化建设资金、扶贫特惠保险资金和金晖助老-青春扶贫志愿者行动资金等。
1、危房改造资金。本批危房改造资金是补充2016年贫困户危房改造资金不足部分。
2、创新扶贫模式资金。包括:发展资金互助社等扶贫互助组织、孝善养老扶贫基金补助、在校生补助等。扶贫互助资金用于发展资金互助社等扶贫互助组织,鼓励农民互助会互助范围从资金互助、生产互助扩大到生活互助,激发邻里守望、友爱互助的社会扶贫正能量。对2016、2017年新批农民互助机构给与支持,用以吸纳贫困户入社产生的资金利息、生产生活服务费等重点补助;孝善养老扶贫基金补助按照2015年底剩余70岁以上贫困人口数计算,每人每年补助120元,用于带动子女尽孝,弘扬社会美德,推动家庭为主,政府关助的养老脱贫模式;在校生补助,除原有的教育资助项目外,结合威海市对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资助工作,对贫困户学生2016和2017年每年发放1000元资助金,用于学习和生活,威海市对口资助不足部分,从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列支,该项资金由区教育局会同区扶贫办使用。
3、扶贫信息化建设资金。在2016年试点的基础上,对台儿庄区开展致富信息终端建设服务项目,主要用于对有使用能力的贫困户致富信息终端设备购置补助和服务费,按照每户300元标准补助。此项工作由区按市里要求,统筹组织实施。
4、扶贫特惠保险资金。面向2015年底剩余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实施大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家庭财产保险等多险种的扶贫特惠保,实现保险精准扶贫全覆盖。我市在省级补助基础上,每人再给与大病医疗商业保险补助。此项工作由市结合全省扶贫特惠保工作安排,统筹组织实施。
5、金晖助老-青春扶贫志愿者行动资金。根据团省委、省扶贫办《金晖助老-青春扶贫志愿者行动实施方案》,市级按照10万元/年的标准,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统筹解决,团委会同同级扶贫办使用,主要用于金晖助老行动志愿者招募、培训、保障、管理及项目组织实施和督导检查,此项工作由团市委统筹组织实施。
(三)脱贫攻坚工作经费。
主要包括培训和建档立卡工作经费等。
1、培训资金。综合考虑各镇(街)贫困人口数量、上年度培训任务量和考核情况等因素,将资金切块下达到镇(街),统筹用于扶贫工作培训。
2、建档立卡工作经费。以2014年建档立卡贫困户(核减清退户)为基数,综合考虑2015和2016新识别贫困户数等因素,切块到镇(街)。主要用于开展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必需的宣传、培训、会议、材料印制、交通、设备器材、信息采集录入、软件更新、动态管理、检查验收等方面的支出。建档立卡工作严格按照***扶贫办关于印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进行。
三、实施程序
各镇(街)要抓紧制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提出任务目标,明确实施范围,细化项目内容,落实使用要求,强化组织保障。资金使用计划要做好与脱贫攻坚规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意见的统筹衔接。相关镇(街)尽快编制方案、审批备案、组织实施。
(一)产业发展项目
产业发展项目具体实施程序要严格按照《台儿庄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推进管理办法(试行)》(台扶贫组办字﹝2017﹞14号)要求,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审批、审核备案和组织实施,确保项目实施程序规范、档案资料准确完整、资金拨付及时合规、项目建设快速高效。
(二)其他发展专项资金。
贫困户危房改造资金、创新扶贫模式资金、扶贫信息化建设资金、雨露计划资金等分别按照市、区相关文件规定或实施方案执行。
四、监督管理
(一)明责任分工落实
各镇(街)要高度重视资金管理和项目审批实施工作,按照区抓推进、镇(街)抓落实和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镇(街)的总体要求,构建分工明确、权责统一、管理到位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机制。镇(街)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类问题;镇(街)要强化资金项目的审核、备案、督导、检查,加快推进资金落实和项目实施;镇(街)对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负直接责任。镇村要强化自我约束、自我监管,发挥镇(街)财政经管、村基层组织、第一书记就地就近的优势,引导扶贫对象主动参与资金项目管理,加大监管力度,用好资金,管好项目。
(二)强考核奖罚分明
区扶贫办将加强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督导检查,建立资金使用情况调度及信息通报制度,坚持月调度,双月通报。探索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第三方监督,并通过加强制度设计确保第三方监督效果。定期开展扶贫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执行工作成效、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市级专项资金安排增减挂钩制度。
(三)严法纪常抓不懈
加大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力度,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将全过程监督,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坚决禁止虚报冒领、截留滞留、贪污挪用、侵占套取、挥霍浪费等各类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五、其他事项
(一)为落实关于一定时间内脱贫不脱政策的精神,2017年资金安排以2015年底剩余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基数,对2016年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继续给予支持,确保稳定脱贫。各镇(街)要积极探索建立稳定脱贫的长效机制,提升脱贫成效。
(二)今年市里对贫困人口较多的村进行了重点支持。对于其他还有脱贫任务的插花村,区里将结合实际给予适当支持,各镇(街)也要继续给予适当扶持,确保按时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三)请各镇(街)盖章后,于5月9日前报送《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统计表》(见***2)。各镇(街)要督促指导相关村(居)和各项目实施主体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于5月13日前完成方案编制、审批及区(市)审核备案;5月18日前将实施方案和审批文件一并报市扶贫办备案。
***:
1.2017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一批)分配计划表
2.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统计表
3.2017年度重点扶持村资金安排计划表
4.2017年度市级创新扶贫模式资金安排计划表
台儿庄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台儿庄区财政局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