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荫县出台种植水稻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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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7日发表
一是新增种植水稻面积每户在2公顷以上的,县政府给予种植户1000元/公顷补贴资金。二是享受国家给予的各项惠农政策。三是对新增连片面积在500亩以上的,经相关部门规划认定,确需修筑主渠、打井、架电的,由县政府负责解决。四是责成县农村信用联社设立水稻发展专项贷款,每公顷贷款额度为5000元,并进一步简化贷款手续,提供信贷服务,优先保证水田贷款。五是对每年新增面积超过5000亩以上的乡镇,给予奖励10万元,且每多增加1000亩,增加奖励1万元。对每年新增面积超过1000亩以上的行政村,给予奖励1万元,且每多增加500亩,增加奖励1万元。六是对符合国家最低价质政策标准的水稻,可以享受国家最低保护价收购政策,由粮食企业进行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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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7 10:30:3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