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质押的审批
事项名称 | 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质押的审批 | |||
设立依据 | 1.《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第十二条; 2.《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外经贸法发第267号/1997年)》第六条; 3.《广州市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审批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二十条。 | |||
实施部门 | 番禺区经济贸易促进局 | |||
审批条件 | 符合《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外经贸法发第267号/1997年)》,以及《广州市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审批管理规定》。 | |||
审批时限 | 法定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6个工作日 |
审批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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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应提供材料的依据 | |||||
1 |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申报表 | 正本一份 |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广州市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审批管理规定》。 | |||||
2 | 企业股权质押申请书 | 正本一份 | ||||||
3 | 企业董事会的决议 | 正本一份 | ||||||
4 | 质押合同 | 正本一份 | ||||||
5 | 出质投资者出具的对拟质押的股权未重复质押的证明(若重复质押,需提供质权人出具的同意函) | 正本一份 | ||||||
6 | 出质投资者以外的其他投资者同意的证明材料 | 正本一份 | ||||||
7 | 已年检的批准证书及营业执照副本 | 复印件一份 | ||||||
8 | 投资者盖章确认委派到企业的董事会名单 | 复印件一份 | ||||||
9 | 投资者材料:投资者为公司,请提交公司合法的注册证明(复印件)、签字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请提交合法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列明复印件的,请提供正本) | 复印件一份 | ||||||
10 | 审批机关认为需要补充的其它材料
备注:以上文件未列明提供复印件的,请提供正本。所有资料用A4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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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事项涉及的收费项目 | ||||||||
序号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性质 | 收费标准 | 交费地点 | 收费依据 | |||
1 | 本局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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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即办 | □是 | □√否 | ||||||
受理地点 | 区审批中心211 | |||||||
受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2:30-3:30 | |||||||
咨询电话 | 020-84690919、020-84690921 |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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