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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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3日发表
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发布我省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穗人社函〔2019〕51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发布我省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
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6日
(承办科室:人事综合科;联系电话:39910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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