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联合开展秋季开学前学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防控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2011]135号)和伊食药监联发[2013]2号文件要求,9月3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在伊春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配合下,对市中心区和友好区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开展秋季开学前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以学校食堂是否建立健全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学校食堂负责人、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参加培训;是否建立并执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是否存在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餐饮用具消毒保洁、冷藏冷冻、防蝇防鼠、更衣洗手等设备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和定期维护;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和加工操作环境卫生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加工制作食品等为重点。
检查发现,大部分学校食堂都能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大学校食堂基础设施、设备投入,保证学生饮食安全,但个别学校食堂存在防蝇设施损坏未及时维修,操作间卫生清理不及时,餐饮具保洁设施使用不够规范等问题。对存在问题的学校食堂,检查人员督促其立即整改,及时消除了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