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城市环境保护公众总满意率达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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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6日发表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做好2009年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调查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十一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实施细则和全国城市整治定量考核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国家统计局黑龙江省调查总队与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于2009年12月至2010年1月联合对全省13个地市、16县(市)进行了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调查,环境保护部和国家统计局反馈了我省各城市环境满意率调查数据和相应评分结果,伊春市在此次调查中取得好评价,城市环保公众总满意率达92.2%。
调查分为6个方面评价得分,其中空气污染改善方面满意率达93.72%,水环境质量方面满意率达94.24%,噪声污染控制方面满意率达92.89%,生活垃圾收集环境卫生方面满意率达93.71%,环保宣传教育方面满意率达93.48%,12369环境投诉热线知晓达73.33%。同时,公众对伊春加大城市环境保护提出了好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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