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县四举措切实服务农村经济发展
一、发挥登记职能,促进农业市场主体发展。依照政策放宽农村市场主体准入条件,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行政指导和服务,促进农村种养殖大户、科技型农业服务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鼓励涉农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大力促进农村生产要素潜能释放。 二、强化监管职能,确保城乡商品有序流通。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重点商品入手,继续突出对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品种的监管,集中执法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着力解决农村市场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农村市场主体资格和交易行为,不断提高市场监管效能,为农业商品和生产要素在城乡间有序流通提供良好市场环境。 三、强化服务效能,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综合运用“经纪活农”、“合同帮农”、“商标富农”等惠农强农工作机制,切实推动现代农业健康发展。不断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调动经纪人、经纪人组织服务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向有需求的涉农经营主体推广涉农合同示范文本,实施合同管理行政指导,大力发展“农业订单”,切实维护农村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广泛宣传商标在推进品牌兴农、提高农民收入等方面的重要性,对发展潜力较强的项目有计划、按步骤的实施企业商标战略行政指导工作,围绕特色产业培育打造涉农商标。 四、深化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履职尽责能力。狠抓工商队伍素质建设,加强工商干部服务“三农”工作的培训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努力使工商行政管理服务“三农”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推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