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阳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2月27日阳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阳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王廉允检察长所作的《阳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关于2019年工作的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精神和视察山西***精神,全面落实***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主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全面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为“聚力六大突破,实现转型崛起”,推动全市在“两转”基础上全面拓展新局面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