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充分发挥兜底作用持续推进脱贫攻坚低保支持计划
2018年,桦甸市以做好脱贫攻坚“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一批”为目标,强化民政部门责任落实,织密筑牢基本民生防线和脱贫兜底防线。
一是健全完善制度,聚焦“兜得准”。制定出台了《关于脱贫攻坚最低生活保障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的实施方案》等政策,为脱贫攻坚提供制度保障。多次召开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衔接工作会、培训班,提高全市民政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开展脱贫攻坚农村低保清查核查专项行动,采取“抓试点、立样板”的方式对参与核查的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对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逐户走访,逐户评议,全面信息比对,摸清情况,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是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确保“兜得住”。建立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逐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使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实现“两线合一”,将农村低保标准由3600元/人、年提高到3800元/人、年,提高后的农村低保标准可达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高于脱贫攻坚省级2018年“两线合一”最低指导标准5个百分点。
三是完善救助措施,做到“兜得牢”。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象范围,申请审批时,贫困人口只需提供建档立卡相关贫困证明,不需再做低收入等身份认定,直接按照重特大疾病救助标准给予医疗救助。2018年1-2月累计救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9人,医院垫付救助金14万元。临时救助11户19人,发放救助金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