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1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扫除无效制度约束,释放市场经济活力,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根据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2020-2025年)》《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38号)等有关规定,市政府组织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现将 《菏泽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等14件失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菏泽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等3件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菏泽市市场主体住所 (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等30件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公布。
***:1.失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14件)
2.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3件)
3.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30件)
菏泽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0日
***: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