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处理中心揭牌正式投入使用
12月11日,蛟河市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处理中心揭牌仪式,在吉林市公安局蛟河市局交管大队事故中队举行,标志着蛟河市司法体制改革、合理利用司法资源和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又向前迈进了坚实的一步。蛟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春青,蛟河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曹海鹏出席揭牌仪式,蛟河市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和部分乡镇街的主要负责同志、机关干部、社区代表60余人,以及蛟河市局交管大队40余名民警同志参加了揭牌仪式。
蛟河市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处理中心是蛟河市创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和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一项有力举措。是全面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调解工作机制的充分体现,对于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化解交通事故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更好地维护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不断发展,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不可避免的大量发生。为解决纠纷,当事人往往要往返于公安、保险公司、鉴定机构、调解组织、法院等部门和组织,多点多线,劳累奔波,耗时费力。调处中心的成立和运行,打通了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有利于提高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的化解率,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真正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目标,有力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蛟河市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处理中心揭牌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