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49森林火灾迅速扑灭
4月9日13时许,阜蒙县新民镇上排村尖山沟松树地发生火情。接到火情后,市委书记张铁民、市长甄杰高度重视,立即指示部署扑火工作,市委常委、秘书长张盈立即赶赴现场指挥。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快速赶赴现场,调动消防、林业等消防队共15支320余人,开展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经奋力扑救,火情于9日15时40分许得到有效控制,明火基本扑灭,扑救过程中无人员伤亡。 此次森林火灾过火面积约为220亩。经森林公安机关现场勘查、核查,起火原因为阜蒙县新民镇上排楼村尖山沟村民在自家耕地焚烧秸秆引发,现已被森林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进入4月份以来,我市已发生几起森林火灾,暴露出个别县区、乡镇、有林单位在森林防火工作中仍然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火源管控不到位、森林防火宣传不到位等问题。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要总结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排查整改。一要层层压实责任。要严格落实《阜新市森林防火命令》要求的“严禁将火种带入林内或林缘300米以内”规定,严格落实林缘耕地或林内开荒地块责任人。要组织开展防火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坚决防止出现责任悬空。要强化野外火源管控,切实加强防火安全宣传,增强防火意识。二要加强依法打击力度。要切实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发生火灾后,要依法惩处肇事者,形成强大的震慑作用,保持高压态势,实现不敢、不想、不能违规野外用火。要按照《辽宁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及《阜新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三是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一旦发生火情,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归口上报,做到准确、及时、规范报送森林火灾信息,不得瞒报、误报、延报,做到小火出重兵,实现“打早、打小、打了”。凡因应急处置不力、信息报送失职造成重大影响或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