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作业成我市电力设施破坏王
7月26日,从保定供电公司举办的《河北省电力条例》宣传日活动中了解到,违章作业目前成为引发我市供电设施出现故障的重大隐患。 “随着地方经济和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社会用电量大幅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一处电力设施被破坏,都会给用电客户和电力部门造成巨大的损失。”保定供电公司运检部综合室副主任崔晓钟说,“违章作业、电力设施保护区域内违章建房、线下种树、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等都是危及电网安全的主要隐患。其中,因违章作业导致用电线路故障占60%以上。” 据介绍,将于8月1日实施的《河北省电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擅自在地下电力电缆通道内布设其他管线、在电力设施的地下及周围进行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开采作业等法律、法规禁止的危害电力设施安全行为的;未征得当地人民政府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进行打桩、钻探、开挖等可能危及电力线路设施安全的作业,或者起重、升降机械进入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作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力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因违章施工作业,引发电力线路事故并造成损失的,由施工作业单位或个人负责赔偿。 保定供电公司呼吁,广大市民及园林绿化等有关部门,要遵守《条例》相关规定,严禁线下种树及施工。对已有的树木要及时修剪树冠,避免树木搭接电线造成人身伤害和电网事故。在电力设施周围施工作业时,可拨打咨询电话3291138,供电部门将提供无偿帮助。 针对目前窃电违法犯罪频发的情况,《条例》明确规定,对违反条例有关规定窃电的,除停止违法、补交电费,还按照实际查明所窃电量的电费额处以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还规定,供电企业、受委托转供电单位和其他代收电费单位在收取电费时,不得代收其他费用;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收取物业费、热费、水费等其他费用作为供电的前条件。如有违反,可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