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要克服不和谐音
10月8日,市委、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动员大会后,市直各职能部门、各县(市、区)积极行动起来,燃煤锅炉拆除、改造,“黄标车”专项整治,扬尘治理,秸秆禁烧等,多措并举,综合施治,行动快、力度大。但同时,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和谐音”,应当克服。 克服“无所作为”意识。有些人对治理大气污染心存悲观,觉得无能为力,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治理雾霾靠风吹,干这干那全白费”。他们应该明白,雾霾天气的形成不是自然现象,而是过去几十年经济行为的副产品,我们有能力把经济提上几个台阶,也有能力把大气污染治理好。我们在尽情享受经济发展丰硕成果的同时,也必须为大气污染这一粗放发展的衍生品买单,这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应有之义,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历史担当。 克服“与我无关”意识。有些人片面认为,大气污染防治是环保部门的事,与己无关。表现在行动上,就是对安排给本部门及个人的相关工作不积极、不认真甚至不落实。比如,我市设立了煤质检查站,个别工作人员有脱岗现象,在岗也不认真,使检查形同虚设,以至被媒体曝光;在面对锅炉改造单位的询问时,个别工作人员不负责任地回复“你们想改就改,我们保证不了气源”;有的工作人员被问及本部门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职责时,竟然“不知道、不清楚”,凡此种种,都严重损耗我们的正能量。大气污染防治虽然有责任的分工,有任务的不同,但必须人人参与,形成合力,才能见实效。 克服“部门本位”意识。个别部门缺乏大局意识,囿于自身的小圈子。有的地方出现扯掉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标语的现象,扬言“这是我管的范围,没给我说就不允许挂”;个别单位强调自身困难,试图规避落实本单位的任务。个别单位面对大气污染防治,以业务忙为借口,推诿敷衍,调不动,留不住,用不上。大气污染防治的任务如此急迫和艰巨,全社会应形成一个共识, 雾霾的弥漫不会因为工作职能的不同而“你轻我重”,也不会因行政职级的高低、行政职权的大小而“厚此薄彼”。我们要完成治理目标,必须心无旁骛,同心同德,必须发扬愚公移山精神,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常抓不懈。如果说愚公感动了天地搬走了大山,那么我们矢志不移的奋斗也一定能换回湛蓝天空、清新空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