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区社区矫正工作做到全程监督保证依法公开
一是强化检察监督职能。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及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动态、监管表现和矫正改造情况,做到“任务、岗位、人员和责任”四个落实,实现矫正工作“环境、关系、动态、台帐、档案”五个清楚,对社区矫正工作所涉及的非监禁刑罚决定进行监督,确保正确适用;对“五种罪犯”的移交接收进行监督,防止漏管;对监管措施的落实进行监督,防止脱管;对社区矫正执行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维护了社区服刑人员合法权益。二是强化全方位监督职能。为保证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充分发挥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舆论、社区群众的监督作用,不断加大考核督查力度,定期组织公、检、法、司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基层社区矫正工作进行联合督查,确保了社区矫正工作依法正确执行。三是强化目标责任制。进一步明确细化社区矫正工作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努力营造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大力支持、司法行政机关具体实施、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监(所)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