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其配套法情况进行调研
当前正值国家电力管理体制改革时期,原有电力法律法规滞后于电力事业的发展,修订电力法律法规已成当务之急。为全面掌握全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其配套法的情况,推动电力立法工作,近期省人大对全省电力法贯彻实施情况及电力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调研。
近日,省人大城乡建设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董昭和一行听取了我市的情况汇报。市人大副主任宗和参加并主持了汇报会,市长助理孙加顺就我市贯彻实施电力法及山东省电力设施保护、电网建设与发展、反窃电、电力供应与使用、电价与电费管理、农村电力建设和农业用电、小火电管理等方面工作,以及下步工作思路、建议等情况进行了汇报。
由于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其配套法已严重滞后于电力发展现状,加之监管电力市场秩序的执法机构建设不到位,造成树线矛盾突出、窃电事件频发、电力设施施工阻力大、发供用电矛盾增加等一系列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影响了我市电力事业健康发展。针对上述问题,我市提出加快推进《电力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修改工作;尽快研究制定全省电力行政执法方案;出台地方性法规,对一些突出问题加以规范等建议。
听取汇报后,董昭和副主任对我市工作给予肯定,希望我市积极研究探索电力政企分开后,电力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如何开展问题,为制定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电力法律法规作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