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三个制度确保农村劳动力培训质量
一是开班备案制。以镇(街道)为单位自行组织辖区内农村劳动力报名,报名人数达到开班要求后,由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填写开班备案申请表,详细说明开班工种、时间、地点、人数等情况,提交市劳动保障局,市劳动保障局现场勘察,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说明理由,在其达到要求后再予批准。
二是巡查监督制。开班当天,由市劳动保障局工作人员现场督查,清点实际参加培训人数,并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就业指导。培训过程中,不定期对开班质量、参培人员出勤率等开班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严重违反纪律的培训班,可中止或取消此次培训班,以确保培训质量。
三是考核评估制。培训结束后,统一组织进行考核鉴定,并邀请青岛专家对考核鉴定过程进行监督,严格考核鉴定程序,提高考核合格人员“含金量”。此外,将考核鉴定结果作为是否再次批准开班申请的重要标准,考核鉴定一次性合格率低于80%的取消其此工种的开班资格,以此督促培训基地提高开班质量,提高一次性合格率。
截至目前,培训农村劳动力4120人,完成年度目标的89.6%,一次性合格率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