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建设委积极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建设工作
推进农村清洁取暖工作是***、***部署开展的重大民生工程,是治理大气污染,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组成部份。青岛市作为新旧动能转换核心区,今年也被列入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山东省委、市政府先后印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清洁取暖工作计划方案的通知》、《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
2018年8月7日,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清洁取暖工作的通知》,对各区市2018年清洁取暖建设任务进行明确。2018年8月31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清洁取暖工作的通知》、《关于成立青岛市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件,进行了任务分解,成立了“青岛市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办公室,分别为综合协调办公室、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煤电油气运供应保障办公室。其中,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委,负责全市清洁取暖建设工作,尤其是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建设。
市城乡建设委主要领导亲自带队,组织相关人员赴河南鹤壁、淄博、济宁等清洁取暖建设先进地区考察调研,学习各地先进经验,拓展我市清洁取暖建设工作思路。多次召开青岛市清洁取暖工作座谈会,重点听取领域内专家及海尔、海信等大型企业在清洁取暖方面的成功案例,并结合我市情况研究讨论在农村清洁取暖工作推进方面的技术途径。完成了《青岛市2018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意见(初稿)》,确定了我市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的技术路径和财政补贴政策。各区(市)也根据自身资源禀赋和基础设施情况,合理制定了清洁能源供热规划。建立了任务台账和周调度、月通报制度,按照每月一次的频度,对各区市清洁取暖工作进行现场督导,确保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按计划节点推进,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目前崂山区农村清洁取暖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其他区市正在全力推进中。
崂山区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关于清洁取暖工作的***精神和***、***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坚持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清洁取暖工作,现将主要情况总结如下:
一、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程推进情况
崂山区目前共有农村社区139个,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采用天然气、海水源、空气源、地源、清洁燃煤等多种清洁取暖形式解决农村地区冬季取暖问题。其中列入气代煤、电代煤改造工程的社区共91个(气代煤社区63个,电代煤社区28个),包含景区内71个社区及位于城市规划区短期内无拆迁改造计划的20个社区。其余正在拆迁或有拆迁改造计划的社区,采取兰炭取暖。
截止2018年9月份,已经完成7个社区清洁取暖改造,包含张村河南岸4个社区1900户燃气壁挂炉取暖工程、沙子口东麦窑社区130户地源热泵集中供暖工程、王哥庄曲家庄社区706户燃气锅炉集中供暖工程、峰山西社区1***户海水源热泵集中供暖工程。正在实施气代煤工程的社区共28个,包含中韩街道8个社区,沙子口街道8个社区,北宅街道12个社区,中韩街道的8个社区计划于2018年底投入使用,北宅街道12个社区、沙子口街道8个社区,计划2019年底投入使用。
对于景区内建设燃气管线困难的部分社区,拟采用电代煤实施方案,目前正与供电公司研究解决电力增容有关方案。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强化措施
崂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清洁取暖工作,多次开会部署、实地调研、督导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效推进。一是将农村清洁取暖工作纳入区重点工作任务,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考上抓,确保各项工作有部署,有落实;二是定事、定人、定时、定责,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等,做到任务明确、分工清晰、奖罚分明;三是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底考核,确保工作落实。
(二)部门协同,合力推进
农村清洁取暖工作面临着任务重、时间紧、涉及部门多等困难。为此,崂山区建立了区市政公用局抓统筹,区乡村振兴办公室抓督导,街道办事处抓具体推进,社区具体实施的多部门联动机制,协同推进建设工作。针对农村地区情况复杂、实施空间狭小、安全要求高的特点,区市政公用局会同各街道办事处,组织燃气企业成立气代煤改造建设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各职能小组,由企业分管副总牵头,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组,全程指导把关,统筹安排工作,实行例会制度,进行督查管控,力争整个改造建设工作衔接紧凑、推动有序。与此同时,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挑选具有优良资质、丰富经验和执行能力强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充实到改造建设队伍中,保障工作力量。
(三)分类施策,做好试点
为确保农村清洁取暖工作有序稳步推进,崂山区根据区域特点,分类安排做好试点。目前,已经完成沙子口街道东麦窑地源热泵集中供暖工程、王哥庄街道曲家庄燃气锅炉集中供暖工程、峰山西海水源热泵集中供暖工程、张村河南岸4个社区燃气壁挂炉分散式供暖工程等多个试点示范项目,并根据试点情况,分类确定区域供暖方案。
(四)精准测算,落实补贴
为提高农村社区和农民进行清洁取暖改造的意愿,保证农村清洁取暖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崂山区针对不同改造类型,选取4个社区作为试点,委托3个第三方事务所按投资情况进行详细测算。在测算的基础上,拟定了《崂山区农村地区气代煤电代煤实施意见》,目前已经完成意见征求,下一步将按程序经区政府研究通过后实施。
(五)借智借力,确保可行
为科学合理确定农村清洁取暖改造方案,崂山区从多个渠道征求意见,确保方案具有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一是邀请知名专家参与方案决策,通过专题咨询、专家论证、专家评审等方式对设计方案进行评选;二是邀请社区居民参与具体方案设计、取暖设备选型;三是对天然气表箱位置、架空管高度、埋地管位置、壁挂炉厂家选择等问题,以社区为单位,组织村民代表全程参与决策,充分吸纳社区居民意见,并按居民使用习惯进行调整,做到“惠民不扰民”。
(六)抓好监管,确保质量
为确保农村清洁取暖工程质量,建立了社区两委为主导的村民质量监督协调小组,一方面代表村民协助监督工程质量,让老百姓更放心;另一方面作为沟通桥梁,将群众意愿和要求及时反馈工作组;同时,协助政府对有关政策和后期使用须知进行宣传,及时化解矛盾,成效显著。
(七)做好过渡,温暖过冬
在目前尚不能做到农村地区电代煤、气代煤全覆盖的情况下,为减少烧散煤带来的大气污染,崂山区采取政府补贴方式,鼓励居民使用兰炭取暖作为过渡。2018年崂山区安排减煤换煤财政预算资金3000万元,每吨兰炭居民仅需负担500元,其余资金由区财政负担,确保村民清洁、温暖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