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七措并举切实抓好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一是进一步完善实施节约集约用地的考核评价体系和管理办法,上报市政府把节约集约用地考核结果纳入各区、市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并与年度建设用地指标分配挂钩。
二是严格按照定额标准核定各类建设用地规模,强化批后监管,对擅自改变用途和开发利用强度、闲置土地等行为采取严格处罚措施。
三是在控制增量、盘活存量、节约挖潜上做文章,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引导和鼓励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加快“城中村”和“空心村”改造。
四是扎实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减少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挂钩试点以及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工作。
五是抓好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全面实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严格实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严禁低价出让工业用地,工业用地出让底价和成交价格均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的最低价标准。
六是改进现行土地出让制度,探索实行出让与租赁并举,长、中、短期出让结合,促进土地一级市场理性发展。规范土地出让行为,加强出让地价、合同管理和信息发布工作。
七是严格规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规定所有建设项目用地必须进行土地预审。对没有国土部门依法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的,计划部门不得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不得列入投资计划;规划部门不得出具选址意见;国土部门不得受理建设用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