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七大措施严控中小学生辍学
一是把控制学生辍学、动员辍学学生复学入学工作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来抓,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
二是采取召开会议、办宣传栏、张挂宣传标语,制作永久性标语,印发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及有关政策法规。
三是对九年义务教育适龄人口在校就读情况和文化状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清辍学学生底数、辍学原因和辍学去向。
四是建立义务教育入学动员和***管理工作责任制。实行由乡镇领导及乡镇有关部门包片区、包村组、包人头,明确责任人进村入户对辍学学生进行复学、入学动员。
五是各有关部门互相配合,齐抓共管。公安、人口和计划生育、工商、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对未受完九年义务教育而想外出务工或从事工商经营活动的适龄少年、儿童,一律不办理任何手续和证件。劳动部门对招雇未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全面清理并加重处罚,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六是针对具体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帮助学生复学。因经济困难而辍学的,给予经济救助,对贫困学生实行“缓、减、免”政策,保障贫困学生能按时入学;对因学习成绩差而辍学的,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办法让他们进得来,学得好,留得住;因外出打工而辍学的,根据《义务教育法》和《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和《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家长或监护人员的责任,勒令其把子女送回学校,对拒不送子女入学的家长或监护人,依法采取措施,敦促其送子女入学。
七是建立辍学学生月报制度。各乡镇必须在每月5日以前将辍学学生情况汇总上报县教育局,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动员辍学学生复学。
(安龙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