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赴我州开展2012年土地例行督察
3月20日,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巡视员周景阳一行在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总队队长陆平的陪同下,赴我州开展2012年例行督察,并对督察前期工作召开系统培训会。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汤向前出席会议并讲话。
国家土地例行督察,即国家土地督察机构为履行职责,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对督察区域的某一地区、一个时期的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的常规性监督检查和评估,准确掌握土地利用规划和执行情况、土地调控政策和国家产业政策执行情况、建设用地审批、供应情况以及土地执法监管等方面的情况,总结推广地方在土地管理实践中创造的成功经验,及时发现和纠正地方政府在土地利用和管理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和普遍性问题,发现并查处重大违规违法问题,并通过分析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此次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在我州开展的土地例行督察工作分为四个阶段,一是前期工作部署和地方自查;二是进驻督察;三是查处整改;四是配合验收。
汤向前指出,此次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领导来我州例行检查,并通过对我州开展例行督查前期部署和自查系统培训,帮助我州总结和查找土地管理和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经验和不足,必将进一步促进我州规范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步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汤向前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全力做好配合工作,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做好办公和生活保障,为督察组开展工作提供良好的条件,并以这次例行督察为契机,深入领会土地督察的重要意义,正确对待督察中发现的工作疏漏和问题,认真查缺补漏,举一反三,加快建立土地管理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土地资源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全面提高国土资源利用效率,为推动黔西南州“工业强州、城镇化带动”战略发展作出贡献。
周景阳希望,黔西南州委、州政府要认真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例行督察工作顺利进行。各地在自查工作中,要实事求是反映当地土地利用和管理工作状况,要对提供资料和情况的真实性负责。要认真收集、整理相关资料,自查工作数据填报要完整、真实。省国土资源厅、黔西南州各级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要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对例行督察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同时,坚持边督察边整改,及时与黔西南州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适时通报发现的有关问题情况,主动征求意见,促进违规违法问题得到及时纠正和查处。
周景阳要求,各地要利用此次例行督察的机会,认真总结新形势下强化“双保”工作,加强土地管理,支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特别是加强土地管理制度建设,构建******提出的新格局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及时提供给督察组。督察组将充分总结提炼,并予以大力宣传,进一步扩大黔西南州的社会影响,树立招商引资、科学依法和谐发展的良好形象。
会上,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总队队长陆平就相关事宜作讲话,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与黔西南州国土资源局签订数据保密协议。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文发,州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