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市司法局着力搭建律师服务平台
近几年,即墨市司法局按照“抓规范、促管理、强服务、树形象”的律师工作思路,指导律师开展“四个积极参与”的法律服务活动,为律师拓展服务领域搭建平台,促进了该市律师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积极参与涉法信访。该局制定并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实施方案》,探索推行了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机制,使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形成制度化。工作中,律师认真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协助信访局研究处理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即墨市永利房地产等四个公司联合开发该市永合小区后,由于长期拖欠民工工资,年前,引发120余名民工上访,接访律师提出的解决方案,得到双方认可,顺利地化解了矛盾纠纷。近几年来,全市律师共参与接访达150余个工作日,接访群众1500余人次,协同办理信访案件50余起。
二、积极参与政府法律顾问。即墨市自1998年率先在青岛地区成立主要由律师参加的“市政府法律顾问团”以来,坚持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人员,制定完善工作制度,不断强化组织建设,服务活动得到有效开展。一是参与政府决策,当好参谋;二是参与“市领导接待日”接访,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三是代理政府参加诉讼、纠纷调解,帮助解决涉法问题;四是参与政府对外贸易谈判和招商引资活动,为经济建设服务。法律顾问团先后向市领导提出司法建议100余条,参与市长接访30余次,代理政府行政诉讼案件10起。
三、积极参与法律援助。近年来,该局采取规定律师年度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围绕解决社会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援助活动,坚持引导律师为老、弱、病、残、贫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依法维护了其合法权益。2005年4月,孙某发生交通事故被撞成植物人,住院治疗花费10余万元,但肇事者拒不承担赔付责任,当事人家属因经济困难到司法局寻求法律帮助。指派律师经过大量调查取证,取得了有利于受害人的证据,最终法院判决由肇事者负主要责任,承担孙某大部分医疗费。近几年,该局先后指派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达630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指示精神,该局坚持把律师参与公益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落实。一是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该局与综治办联合召开座谈会,在全市24个社区居委会成立了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站,每个律师所分别同多个社区建立法律服务点,保证了一个社区有2名律师坐班服务。几年来,共发放宣传材料3.6万份,免费解答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为200余人提供法律帮助。二是为流动人口提供法律服务。针对许多农民工法律知识欠缺、其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的实际,组织律师到农民工密集的工地、市场、乡镇等场所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先后为3000余人解答涉法问题,为100余人提供了法律援助。三是开通法律维权热线。自“148法律服务热线”开通以来,该局法律援助中心共接访咨询电话8000余人次,提供法律帮助60余人次。四是突出做好妇女、儿童和青少年专项维权工作。以山东一诺律师事务所为主体成立了市“妇女维权岗”和“青少年维权岗”,专门为妇女、儿童和青少年提供法律服务,有效维护了其合法权益。五是开展“献爱心”活动。山东一诺、文鼎律师事务所坚持多年资助即墨市贫困学生,开展了“结对帮扶”、“慈善一日捐”等活动。仅去年该局就组织律师向云南、贵州等灾区捐衣捐物,价值达2.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