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命名首批青岛市绿色消费示范社区
Admin - admin
于2021年12月24日发表
近日,市经贸委会同市民政局等部门联合命名了首批“青岛市绿色消费示范社区”,并在日前召开的全市创建“绿色消费社区”工作经验交流会上进行了表彰奖励。
根据《青岛市“绿色消费社区”条件(试行)》,市经贸委会等八部门对市内四区开展创建工作的社区进行了评审,其中,市南区秀湛路社区、仙游路社区、新湛二路社区、市北区登北社区、延安二路社区、四方区兴电社区、海伦社区、李沧区永青苑社区、百通社区、沧台路社区等十个社区在绿色消费知识宣传教育、居民权利保障、社区市场环境、便民服务网络、创建长效工作机制等方面均取得了优异成绩,居民满意度较高,基本具备了“绿色消费社区”的条件,被命名为首批“青岛市绿色消费示范社区”。
市经贸委要求全市各有关社区以先进为榜样,按照市、区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领导,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创建工作,为优化居民生活环境,创建文明城市作出贡献。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9 13:06:5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