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
青岛日报讯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昨日上午在八大关会议厅举行。会议将审议并表决《青岛市金融发展促进条例 (草案修改稿)》,审议《青岛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管理条例 (草案)》;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有关报告,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文华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副主任李增勇、吴淑玲、徐航、张锡君、邹川宁,秘书长高岩和31名委员出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先后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万振东作的关于 《青岛市促进金融发展条例 (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城乡建设委主任刘建军作的关于 《青岛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管理条例 (草案)》的说明,市财政局局长周安作的关于青岛市 2011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市审计局局长郑卫星作的关于2011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刘瑞华作的关于青岛市2011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市发展改革委主任朱培吉作的关于青岛市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周安作的关于青岛市201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市医改办主任纪金亮作的关于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董以志作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拟提请任命人员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并作了供职发言。
在进行会议议程之前,王文华通报了市人大常委会自上次常委会会议以来开展的主要工作。
副市长牛俊宪,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青岛海事法院相关负责同志,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部分公民旁听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