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
青岛日报讯 昨日下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举行。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青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会议决定:原定于2011年2月12日至16日召开的青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因工作安排调整,现改为2011年2月22日至26日召开,其他事项不变。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若飞主持会议。副主任栾景裘、吴淑玲、徐航,秘书长高岩和23名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张若飞所作的情况说明:原定于2011年2月21日至26日在济南举行的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因工作安排调整为2011年2月12日至17日举行。因此,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召开时间也必须进行相应调整。根据法律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调整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必须履行法定程序,由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作出决定。
与会的组成人员审议并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青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