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为实现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近日,市人社局、公安局、住建局等12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济宁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自至2018年春节前,在全市继续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为重点,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制度措施情况。全市将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企业实行重点检查,发现欠薪行为及时依法处理。建立清理欠薪工作台账,掌握欠薪企业、欠薪人数、欠薪金额,及时妥善处理欠薪问题或欠薪隐患。
专项检查将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企业,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责令其加付赔偿金并处以罚款。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协助公安机关查明犯罪事实,配合检察院、法院做好审查、起诉和审理等工作,保持对欠薪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对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或因欠薪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符合《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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