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三幅储备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注:普商房指普通(限价)商品住房。
楼面地价是指单位建筑面积的土地价格。
本次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是指成交楼面地价与公告规划建筑面积的乘积。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住宅用地部分用于建设普通商品住房,实行限定房屋销售价格的土地出让,出让附加条件详见拍卖出让文件中《土地出让附加条件》。
2号地块规划方案已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各项规划指标要求以批准的方案为准。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上的住宅开发建设,必须符合《***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办发[2006]37号文件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青政发[2006]28号)等现行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竞买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限制或出让文件《出让须知》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资格的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07年9月10日至11月15日,到青岛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买取拍卖出让文件,也可到青岛房地资源网(http://www.fdzy.gov.cn)查阅电子公告。
五、申请人可于2007年11月14日至2007年11月15日,到青岛市瞿塘峡路24号甲四楼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 11月15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出让人将在2007年11月1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07年11月20日10时在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五楼拍卖大厅(瞿塘峡路9-11号)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出让人将于2007年11月1 日9时30分组织申请人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集合地点: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东门(巫峡路6号)。
(二)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青岛日报》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出 让 人: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联系地址: 青岛市巫峡路6号
承 办 人: 青岛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
联系地址: 青岛市瞿塘峡路24号甲四楼
联系电话: 0532-82679353
联 系 人: 李惠琴、王前福
开户单位: 青岛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区第三支行
账 号: 3710***********09446
协 办 人: 青岛市拍卖中心
联系地址: 青岛市南区香港中100号
联系电话: 0532-85930888
联 系 人: 魏芳、李玲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〇〇七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