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药品市场开展专项检查
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加大对非法收购药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近日针对非法收购药品在全市开展为期三天的专项执法检查。 本次活动以药品经营单位为重点单位,以检查审核供货单位资质、索证索票等为重点,抽查了我市30余家药品经营门店,严肃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行为,重点打击非法收购药品行为,对存在非法购销或变相回收药品的药店,我局将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对其进行立案查处,深查细究,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形成打击非法销售回收药品高压态势。通过检查,未发现有非法收购药品的违法行为,但有部分药品经营门店药品的标价签存在不规范的情况,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对其查处。 在此次检查过程中,我局执法人员通过边执法边宣传的方式告知药品经营单位要不断加强内部诚信自律机制建设,不断强化法制观念,加强内部管理,坚决做到依法经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同时提醒广大市民,不能把过期药直接扔进垃圾箱,也不能将过期药卖给回收药品的“药贩子”,更不能继续服用过期药。药品超过保质期后药品的有效成分减少、药效降低,无法达到治疗疾病的效果且药品中的化学成分可能发生分解,产生有毒物质。如产生过期可以将过期药投递到固定回收箱,也可以上缴到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要求统一进行销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