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人民法院依法处理一起侵权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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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3日发表
10月15日,福泉市人民法院联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马场坪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部门,依法执行一起侵权纠纷案,对被执行人非法占用公共使用面积修建围墙进行依法拆除。 执行中,工作人员首先向执行对象宣布了执行通知书,并要求双方签字。据悉,此次案件申请人谢桂林、李光群、周碧珍与被执行人肖同林、程定华侵权纠纷一案,市法院于2019年6月18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按生效法律文书拆除马场坪金山南路93号房二楼、三楼内中间过道围墙,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因案情特殊,市法院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执行过程进行监督和见证,并联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马场坪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部门参与执行。目前,该案已执行完毕,非法占用的过道围墙已全部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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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3 23:58:4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