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脱贫攻坚领导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度脱贫攻坚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县级相关部门:
根据县脱贫攻坚领导组暨县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2018年第二次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脱贫攻坚项目的计划、组织和管理,充分发挥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全力推进项目高效规范实施,确保我县贫困县摘帽、贫困村退出和贫困户脱贫,按照优先贫困县摘帽、优先贫困村退出、优先贫困户脱贫、兼顾面上非贫困村贫困户、充分体现尊重农民意愿原则,结合实际,建立了珙县脱贫攻坚项目库。现将2018年度脱贫攻坚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坚持先下达项目计划,后下达资金计划的原则
本次先行下达项目计划到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后,由项目主管部门立即会同项目乡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县财政确定项目资金后,制定完善的项目实施方案,经县级评审通过后,再由县人民政府批复项目实施方案,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到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切实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扎实高效推动项目实施
2018年是精准脱贫摘帽年,脱贫攻坚项目建设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根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务必对照《珙县2018年度统筹整合第一批脱贫攻坚项目计划表》和《珙县 2018年度易地搬迁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计划表》,根据项目建设方式,按程序在第一季度前全面完成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建设在2018年3月份全面启动。
三、明确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出处
为加快项目前期工作,2018年工程建设类脱贫攻坚项目的勘察、规划、设计、预算等前期经费,由各职能部门会同乡镇完成后,实际产生的费用,经县财政部门认定,在2018年县级扶贫配套资金中解决。
四、认真执行项目公示公告
为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认同度,项目实施要按照《珙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珙府办函〔2017〕100号)认真执行项目公示公告制度。项目主管部门应将项目安排情况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珙县新闻网等主要媒体进行公示公告;项目实施乡镇在项目实施地醒目位置将扶贫资金总额、建设内容、实施期限、补助标准和方式等情况进行事前、事后张榜公示公告,增加透明度,做到应知尽知,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并对公示公告内容进行纸质和影像资料的存档。
五、加强整合项目管理
按照项目管理谁使用、谁主管的原则,各相关单位须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项目实施、监督管理、验收报账和绩效评价工作,加强整合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县脱贫攻坚办和目标督查办将会同纪委(监委)、财政、审计等部门采取明察暗访、定期或不定期多种方式予以督查和监督,确保我县脱贫攻坚项目廉洁高效推进。
***:1.珙县2018年度统筹整合第一批脱贫攻坚项目计划表
2.珙县2018年度易地搬迁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计划表
3.珙县2018年度易地搬迁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计划明细表
珙县脱贫攻坚领导组办公室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