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人民政府马场坪办事处关于城区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强化城市管理,规范城区机动车停放秩序,树立良好有序的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令198号)和《福泉市城市停车场(位)规划建设和停车秩序管理暂行规定》(福府令【2012】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马场坪城区车辆行车、停放秩序管理通告如下:
一、自2012年5月28日起,每天上午7点至晚上7点,一吨以上货运车辆一律不得进入金山南路、磷都路、迎宾路、市场路、粮店路、商业城路、育才路行驶和停放,不得在市区主次干道停车泊位或街巷住宅小区及院落停放。
二、严禁机动车、非机动车驶入人行道停放、上下货物。违反本条规定内容的由马场坪城管中队依法进行处理;占压人行道路面的,按毁损公共设施行为处置。
三、一吨以上货运车辆违反规定行车或停放的由马场坪交警中队、城管中队、运管站从严从重处罚。
四、马场坪交警中队、城管中队、运管站要加强对车辆行驶和停放的巡查,及时查处违反行车和停车管理规定的行为,确保城市道路畅通,交通秩序规范,城市形象良好。
五、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配合工作,共同维护城区交通秩序,共同创造美好幸福家园。
欢迎广大市民共同监督管理,监督举报电话:马场坪交警中队0854-2446718,马场坪城管中队0854-2444403,福泉运管所马场坪运管站0854-2227412。
特此通告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