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金城江区养殖业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科技示范基地遴选公告
2020年金城江区养殖业基层农技推广体系
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科技示范基地遴选公告
为了加快推进我区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大力提升我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广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0﹞29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金城江区农业农村局向社会公开遴选1个养殖业科技示范基地,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金城江区辖区内,现有农业科研单位的示范基地、涉农企业、养殖大户、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稻(藕)渔生态种养基地等。
二、遴选程序
1.申请认定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须在规定期限内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提交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申请表、年度农业科技推广方案(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营业执照等申报材料。
2.区农业农村局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后,并组织实地检验,再根据核验结果予以认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并授予“养殖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标牌。
三、示范基地具备的条件
1.基地合同期不少于10年或拥有自主产权,基地所属单位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
2.基地养殖规模100亩以上,稻田养鱼标准化建设,基础设施较好,有明确的技术依托单位。
3.基地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条件,能承担起对周边地区技术、信息服务任务。
4.基地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比较规范。
四、示范基地的职责
1.基地要明确技术指导专家负责,对每一项技术管理措施的效果进行详细观察、记载、总结,建立专门的生产记录和技术管理档案。
2.定期组织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到基地观摩和学习,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实训工作,年度开展养殖先进适用技术试验示范不低于2项;开展观摩、培训次数不少于4次。
3.基地要及时收集整理活动开展的相关文字、影像等资料,做好年度推广工作总结,按时报送到区农业农村局。
五、示范基地享有的权利
对已认定的养殖业科技示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主要用于基地标牌制作、生产物资、生产示范设施设备以及开展技术集成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展示观摩和示范培训等给予适当补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向河池市金城江区农业农村局递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梁凌云 联系电话:0778-2283235
***:金城江区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
项目养殖业科技示范基地申请表
河池市金城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18日
***:
河池市金城江区2020年养殖业基层农技推广体系
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科技示范基地申请表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
示范基地名称 | 示范内容 | ||||
基地建立时间 | 基地规模 | ||||
基地产业领域 | 畜牧业□ 水产养殖业□ | ||||
示范基地 基本情况 |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所在乡镇 政府意见 |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县级行政 主管部门 审批意见 |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