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两利协商青岛模式全国推广
劳资两利协商“青岛模式”全国推广
日期:2009-06-24|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昨天上午,全国部分省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现场会在我市举行,20多个省市派出专人来青学习劳资两利协商“青岛模式”。目前该机制已成功在我市城阳区700余家企业进行试点,引入该机制的企业劳资纠纷发生率同比下降了51.3%。
青岛市本着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的原则,根据企业不同国别、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的差异,积极探索推进劳资两利协商机制,引导和鼓励劳资双方直接沟通与平等协商,化对抗为对话,化争议为预防,将劳资矛盾化解在基层、预防在源头,收到了较好效果。今年以来,我市在城阳区首批选择50户企业进行试点,目前,参与试点的企业已达700余家。
——建立五种基本模式,企业可自主选择。我市探索建立起会议协商、系统分层、工会主导、专题委员会、无障碍沟通五种协商模式,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协商模式。企业无论实行哪种运作方式,都以劳资之间双向沟通为前提。一方面,员工的意见、建议、抱怨甚至不满,都可以通过正常的渠道反映和收集上来,从而引导员工理性表达诉求,依法实现维权,尽最大可能地防止劳资矛盾的“外化”和“激化”。另一方面,通过劳资沟通平台,资方的想法、意图、要求也可以有效地得以传达、贯彻和实施,增进了劳资理解,推动了劳资合作。特别是通过平等协商,使员工参与了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逐步改变了过去对涉及员工利益的问题和事项由资方单方决定的状况,有利于引导企业逐步走上重人文关怀、重平等协商、重民主管理的现代管理之路。
——试点企业劳资纠纷发生率下降51.3%。劳动争议处理工作“重在基层、重在预防、重在调解”。但长期以来,我们困于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职能的弱化,也困于劳动争议发生前企业预防功能的缺位。“劳资两利”试点,使劳资双方能够定期沟通,共同发现、讨论、解决劳资关系方面的问题,较好地发挥了超前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的作用,增强了企业自我预防、自我化解劳动争议的能力。今年前5个月,全区新签订劳动合同4.9万人,合同签订率达到97%;职工流动率8%,同比下降了7个百分点;试点企业劳资纠纷发生率同比下降了51.3%,群体性劳资事件同比下降了41%。
——劳资协商实现劳、资、政三方共赢。劳资问题不仅仅是劳资双方的事情,政府在协调劳资关系上负有重要的职责。“劳资两利”工作理念的提出,表明了政府在劳资问题上的态度,明确了政府在处理劳资问题上的原则,有利于引导劳资双方在守法的基础上开展合作,互谅互让,最终实现劳、资、政三方的互利共赢。今年前5个月,全区经济逆势而上,平稳发展,完成生产总值249.5亿元,财政总收入23.2亿元,地方财政收入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5%、3.6%和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