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民政局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和“七五”普法的开局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威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积极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我局对行政许可及相关事项进行梳理,共梳理了20个大项、30个子项,将其办理条件、申请材料、法定依据、办理流程、救济途径等内容在威海市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系统发布,方便办事群众查阅。2016年共办理审批服务事项2592项,其中社会组织545项,非公募基金会1项,涉外婚姻登记91项,涉港澳台收养登记1项,老年优待证1950个,居民地命名4处。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制度建设。2016年我局先后出台了《威海市法治民政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威海市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威海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审查办法》《关于加强合同管理的通知》《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为推动法治民政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加强重点领域立法。2016年,为应对日益加剧的老龄化趋势,我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草拟了《威海市居民养老服务保障条例》(草案)。经市法制办、市人大法制委公开征求意见、调研论证、修改完善后,于2016年12月26日经威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2017年1月18日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将于2017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市获得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二部实体性地方法规,也是威海第一部专门以居民养老服务保障为内容的地方性法规。
(三)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程序。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立法机制,起草规范性文件征求相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并通过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和有效期制度,及时报送审查备案材料。2016年我局出台的《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关于实行节地生态安葬补助政策的通知》等5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全部按要求审查备案,提升了民政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水平。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严格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及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有关规定,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组织开展2016年度全市民政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全市民政系统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成全市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与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工作,全局现有行政执法人员21名。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积极主动地解决人大质询中提出的问题,全年办理19件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二是积极配合专门监督机关的工作。支持专门监督机关依法独立开展专门监督,自觉接受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决定。三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完善群众举报违法行为制度,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实施监督的权利。四是做好内部监督工作。加强对机关各科室和局下属单位执法检查的力度,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
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条例》,大力推进全市民政系统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不断健全监察、仲裁、信访“三位一体”矛盾调处机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依法维护信访秩序。建立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报告制度,规范案件档案管理。
七、全面提高民政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坚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和法制讲座制度,把学习掌握法律知识,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学习制度的重要内容。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积极支持和选派工作人员参加各级组织的法律法规培训,全年共组织防灾减灾、慈善、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方面法律法规培训6期,培训人员800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
八、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
围绕民政中心工作,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创新民政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利用清明节、建军节、防灾减灾日、烈士纪念日、中华慈善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宣传民政相关法律法规,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氛围。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介加强民政政策宣传,使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深入人心,赢得广大群众对民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