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类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通告(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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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7日发表
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关于建设类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通告 | |||||
2021年6月22日办结 办理领证时间:2021年6月23日起,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建议佩戴口罩出行。 新办(含个别增项)资质的企业,须在取得《资质证书》六个月内,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完善相应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从事相关业务活动。 证书领取须知 : 1、受理通知单原件(自行在系统中打印;如无法提供受理通知书,需法定代表人带情况说明及以下材料办理取证,说明中应明确因此产生的一切纠纷自行负责); 2、企业法人授权书或者单位介绍信; 3、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盖鲜章);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盖鲜章); 5、原资质证书的正、副本原件全套(交件时已交回的除外,新办企业除外)。 6、信用承诺书(***)。 | |||||
建筑施工企业(联系电话:0831-4011111)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申报类型 | 申请事项 | 审查决定 | 备注 |
1 | 宜宾培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新办 |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 不同意 | 租房合同不符合要求。 |
2 | 四川再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新办 |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 不同意 | 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存疑。 |
***:信用承诺书
我单位/本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为 ,现向 (受理机关)申请 (事项)。
郑重承诺如下:
一、对所提供的资料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相关经济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三、加强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管理,不违约毁约,诚信依法经营;
四、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五、若发生违法失信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自觉接受处罚,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六、本《信用承诺书》同意向社会公开。
承诺单位(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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