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珙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年1月13日在珙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珙县财政局局长 黄芝林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珙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县财政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系列战略部署,紧扣县委“12345”总体发展战略和建设“人民幸福经济强县”的基本定位,积极应对严峻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加快推进县域发展转型升级,狠抓增收节支,严格依法理财,强化财政监管,较好地发挥了财政职能,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注1
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2014年地方本级收入注2为56980万元,执行中,经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地方本级收入调整为55500万元。2014年地方本级收入完成55815万元,增长1.***%(与上年比较,下同),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0340万元,增长5.66%;非税收入注3完成15475万元,增长-7.52%。按上级规定的口径计算,2014年地方财政经常性收入注4增长6.91%。
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2014年地方本级支出注5为113988万元,执行中,经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地方本级支出调整为157872万元。2014年地方本级支出完成179223万元,增长2.7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注6
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2014年地方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为22145万元,执行过程中,经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为29783万元。2014年地方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9076万元,增长9.80%。
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2014年地方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为22145万元。执行过程中,经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地方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相应调整为29783万元。2014年地方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4408万元,增长13.05%。
(三)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注7安排情况
我县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6000万元,按照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安排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安排进出口通道建设4350万元、县城区街道整治建设1190万元、重点镇(乡)间联网公路建设220万元、城市管理240万元。
(四)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2014年,地方本级收入完成55815万元,加上返还性收入-1331万元(扣除体制上解收入9482万元后)、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3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2705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6000万元、上年滚存结余3694万元、调入资金719万元后,全年总收入184034万元。总收入减去当年支出179223万元、上解支出397万元、地方债券还本支出2000万元,年终滚存结余2414万元。其中,按政策规定应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项目结余2314万元,累计净结余100万元(当年净结余50万元),保持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2014年,地方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9076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3423万元、上年滚存结余2265万元和调入资金494万元后,全年总收入35258万元。总收入减去当年支出34408万元、上解支出479万元,年终滚存结余371万元,保持收支平衡。
(五)重点支出执行情况
1.教育支出38113万元,增长8.35%;
2.科学技术支出2678万元,增长7.98%;
3.农林水事务支出23926万元,增长12.90%;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61万元,增长-11.31%;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226万元,增长7.99%;
6.医疗卫生支出24207万元,增长15.92%;
7.节能环保支出7295万元,增长22.44%。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由于2014年财政收支执行数据还处于调整期,在与省、市财政结算后还将出现变化,届时再按规定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14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努力增收节支,缓解财政收支矛盾
认真落实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原则,着力抓好增收节支。一是分解落实财政收入任务,逐月通报收入进度,按季进行目标考核,千方百计组织收入。二是认真研究国家税收政策、少数民族待遇县、省扩权县以及县域经济结构变化对财政收入的影响,搞好收入分析与预测。三是加强对收入执行情况的分析与检查,加大对重点税种、重点行业的监控力度,严堵征管漏洞,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四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确保收入应收尽收。五是财政部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全年争取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409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6000万元,促发展资金2661万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注8资金1633万元,公共运行维护注9资金445万元,新增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683万元,财政运行绩效考核补助资金246万元。六是严格预算执行约束,开展盘活存量资金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七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压缩一般性支出的要求,严格控制和压缩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规模,全县“三公”支出同比下降17.16%。
(二)发挥财政职能,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积极落实财政扶持政策,发挥服务保障职能,努力扩大经济总量。一是安排资金1942万元,支持***户企业实施科技自主创新、技术改造等,增强企业发展后劲。二是安排资金1696万元,支持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污染防治、减排和省级生态镇(乡)建设;安排资金4320万元,用于煤矿整顿关闭、兼并重组,帮助企业转型升级。三是安排资金770万元,用于支持金融企业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和妇女创业就业。四是安排资金5453万元,支持工业园区建设,完善功能配套,推动威力斯超白玻璃、欧冠陶瓷二期、金河组团等项目实施。五是安排资金2031万元,支持蚕桑、茶叶、肉牛等农业特色产业,扶持龙头企业、专合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实施规模化、标准化经营,推进现代特色农业发展。六是优化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落实清费减负政策,停征和免征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2项收费标准。
(三)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改善民生
大力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重点,为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保障,民生工程投入13.31亿元,增长27.94%,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74.27%;其中九大民生工程注10和18件民生实事下达资金987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55.09%,增长13.95%。
1.加大涉农投入力度。一是安排1950万元,实施孝儿、上罗、王家、仁义等镇(乡)土地整理项目3000公顷。二是安排资金3028万元,开展退耕造林、天然林保护、林业重点县等建设。三是安排资金4162万元,全面落实农资综合补贴、粮食直接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财政补助政策。四是安排资金2814万元,推进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共实施项目600个,覆盖全县所有行政村。五是安排资金3475万元,实施扶贫解困,支持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六是安排资金5813万元,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农村沼气池、农村危旧房改造。七是安排资金2100万元,大力推进美丽乡村、新村聚居点等新农村建设。
2.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力度。一是安排资金1857万元,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加大对城镇新增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帮扶力度,全年新增就业7542人。二是安排资金3708万元,继续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三是安排资金4419万元,全面落实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残疾人扶贫解困、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政策。四是安排资金665万元,用于镇(乡)敬老院维修改造和设施设备购置,新增养老机构床位440张。五是安排资金1535万元,着力改善城乡居民住房条件,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480套。
3.加大教育投入力度。一是安排资金11262万元,继续推进寄宿制学校、教师周转房、教师休息室、学生食堂等项目建设。二是安排资金6859万元,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全覆盖,落实义教学生营养改善等助学政策,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三是安排资金458万元,巩固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费政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406人。
4.加大医疗卫生投入力度。一是安排资金1660万元,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全面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切实减轻群众负担。二是安排资金11187万元,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确保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稳步推进。三是安排资金542万元,加大对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力度,有效缓解了因病致贫的问题。
5.其他民生支出保障有力。一是安排资金1380万元,促进“村村通”、农村公益电影放映、体育场馆开放、镇(乡)文化站等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二是安排资金6895万元,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投入力度,确保县城主通道、森林街绿化亮化、旧城街道黑化等市政设施的提升改造。三是安排资金10922万元,推进通村水泥公路、玉中路、上妹路、黄观路等农村公路建设;安排资金3088万元,加快全县公路安保工程建设。
(四)深化财政改革,切实加强财政监督
一是推进预算改革。开展“规范财政权,实行阳光化”探索,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约束力,建立编制科学、预算透明、执行严格、监督有力的预算管理机制。二是推进国库集中收付注11改革。加强资金收付管理,新增17个镇(乡)和6个县级单位纳入授权支付范围;继续推进公务卡注12改革,提高公务消费刷卡报账额度,全县共办理公务卡1008张,刷卡报账金额653万元。三是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实行“七公开” 注13和 “双备案” 注14制度,财政信息公开范围继续扩大,公开了全县 88个单位的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是深化政府采购注15改革。认真履行政府采购监管职能,创新实施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严格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在省专家库中抽取专家172人次参与采购评标工作,共完成采购资金预算6886万元,实现采购金额6188万元,节约资金698万元,节约率10.14%。五是强化财政监管。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规范津补贴发放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开展了对重点项目、民生资金的专项检查和绩效评价工作;对全县1/3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进行“小金库”问题重点抽查。六是加强政府性债务注16管理。开展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摸清全县政府性债务规模和结构状况,积极开展化解工作,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各位代表,2014年全县财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全县财政工作仍存在收入结构不够合理、财源基础不稳固、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一些财政管理基础性工作不够扎实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三、2015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2015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围绕县委发展目标,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和我县实际,按照“积极稳妥、统筹兼顾、增收节支、突出重点”的原则进行编制。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预算:地方本级收入预计完成61397万元,增长10%。其中:税收收入45174万元,非税收入16223万元。按上级规定的口径计算,2015年地方财政经常性收入预计增长5.19%。
2.支出预算:地方本级支出预计完成126384万元,剔除专项转移支付后增长14.42%(下同),安排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12430万元,增长6.89%;
(2)公共安全6310万元,增长5.66%;
(3)教育37704万元,增长6.06%;
(4)科学技术1527万元,增长6.04%;
(5)文化体育与传媒1343万元,增长5.62%;
(6)社会保障和就业15278万元,增长5.58%;
(7)医疗卫生16690万元,增长102.46%;
(8)节能环保2913万元,增长2.48%;
(9)城乡社区事务3772万元,增长6.92%;
(10)农林水事务16343万元,增长7.49%;
(11)交通运输1857万元,增长11.61%;
(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818万元,增长8.34%;
(1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304万元,与上年持平;
(14)金融监管等事务42万元,与上年持平;
(15)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1815万元,增长6.14%;
(16)住房保障支出2409万元,增长6.91%;
(17)粮油物资储备事务270万元,与上年持平;
(18)预备费3183万元;
(19)国债还本付息支出658万元,主要是2015年需偿还的地方政府性债券利息。
(20)其他支出718万元。
上述安排中,农业、教育、科技等法定支出增幅均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
3.平衡情况:2015年,地方本级收入预计完成61397万元,加上预计上级返还性收入-1969万元(扣除体制上解收入9482万元后)、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713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2949万元,全年总收入129511万元。总收入减去地方本级支出126384万元、上解专项支出377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2700万元后,当年净结余50万元,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5年地方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27204万元。其中:政府住房基金收入37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5116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33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08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453万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10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2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130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对应安排基金支出27204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注17
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13万元,主要是入股宜宾市商业银行股息分红收入。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113万元,主要用于对工业、商贸流通企业和金融机构的综合考核。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注18
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283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6807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799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14226万元。预计安排支出19252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8409万元、其他支出(大病医疗保险)839万元、转移支出4万元。预计当年结余3580万元。
四、2015年财政主要工作
2015年,全县财政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省委、市委、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狠抓增收节支,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监管,提高资金效益,切实保障民生,为我县提前建成小康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一)稳固财政税源,确保稳定增长
一是加大组织收入的力度。加强对重点税种、行业和企业的税源监控,认真分析财税收入形势,挖掘财政增收潜力,增强组织收入的预见性和主动性,确保应收尽收足额入库。二是促进经济转型升级。落实财税扶持政策,清理取消不合规收费项目,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推动全县升位转型改革创新工作的落实,全力服务项目建设,支持重大、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三是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与金融机构的对接,做好融资前期准备工作;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申报项目,争取上级财政扶持。
(二)优化财政支出,保障重点需求
一是严格控制支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2015年继续按5%压减“三公”经费预算,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压减30%,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把公共财政资金集中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加大民生投入。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和产业发展,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促进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确保教育投入稳定增长,继续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实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城乡低收入群体、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支持图书馆、文化馆、农家书屋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村村通”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三是保障重点项目实施。努力推进漂水岩水库工程、“珙之芯”新城、“金河新区”等项目建设;继续加大城市管理投入力度,努力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继续加快“灾后重建”和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三)深化财政改革,规范财政运行
一是深化预算改革。逐步构建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组成的财政预算体系;继续规范部门预算编制,加大预算安排征求意见和公开的力度。二是深化国库改革。继续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改善公务卡使用环境,提高公务卡使用率;强化动态监控,注重对大额现金支出审核控制,减少预算单位现金支出;开展清理规范镇(乡)财政专户工作,全面启动“镇乡财政资金监管平台”,加强镇(乡)公共财政管理。三是大力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将财政信息“七公开”、“双备案”作为常态化工作开展,提高财政透明度,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四是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注19试点工作。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在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养老等领域启动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工作。
(四)创新管理机制,加强财政监督
一是提高预算绩效。扩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覆盖面,注重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升绩效监督作用。二是加强预算执行。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提高预算支出的均衡性;定期对财政性结余资金进行清理,加大统筹力度,进一步盘活存量资金。三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提升政府采购服务质量。四是防范债务风险。完善债务管理制度,积极消化存量债务,严格控制新增政府性债务,着力防控政府性债务风险。五是强化专项资金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农业、教育、民政、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自觉接受县人大代表及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虚心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解放思想,凝心聚力,为完成全年财政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地方本级收入
指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后,各级财政部门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组织并纳入本地区(或本级)预算管理的各项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3.非税收入
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按照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不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
4.财政经常性收入
指政府以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者身份取得的、每个财政年度都能连续不断、稳定征缴的财政收入。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地方本级收入(不含城市维护建设税、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海域场地矿区使用费收入、专项收入、其他收入及其他非正常收入等);二是中央、省核定的增值税及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所得税返还收入及出口退税返还收入;三是中央、省通过所得税分享改革增加的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
5.地方本级支出
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按照新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国防、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商业服务业等事务、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管理事务、储备事务支出、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其他支出等。
6.政府性基金预算
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7.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
指经***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并代办还本付息和支付发行费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全额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市、县级政府使用债券收入的,由省级财政转贷,纳入市、县级财政预算。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纳入地方各级财政预算管理。
8.“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指村民通过规范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政府采取以奖代补、民办公助的方式,给予适当财政奖补。其目的是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建立多方投入,共同推进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
9.公共运行维护
指以促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为重点,以构建公共财政长效投入机制为支撑,逐步建成“设施配套、资源整合、功能完善、管理有序、服务到位、保障有力、村民满意”的村级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农民群众共享改革成果。是新形势下***、***在农村推行的又一项重大的强农惠民政策
10.民生工程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市委、市政府决定,2014年在全市继续扎实推进以“就业促进、扶贫解困、民族地区帮扶、教育助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百姓安居、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文化体育”为主要内容的10大项民生工程。
11.国库集中收付
指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其主要内容是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采用财政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方式,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12.公务卡
指财政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公务卡消费的范围主要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零星购买支出等费用,是一种新型的财政财务管理工具和手段。
13.“七公开”
指财政总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上级专项资金信息、财政收支执行情况、政府性投资工程预算评审、财政资金审批程序公开。
14.“双备案”
指确对强农惠农资金进行动态、实时、全程监管,严格实行“抄告备案制”,逐月将资金使用情况报县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纸质和网络双备案制度,保证强农惠农专项资金使用安全透明。
15.政府采购
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16.政府性债务
指地方政府、经费补助事业单位、融资平台公司等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因公益性项目建设形成的债务。其中,因直接借入、拖欠形成的债务为直接债务;因提供担保形成的债务为担保债务。
1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指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18.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指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19.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指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一定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关于珙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