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区第一批办事减材料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府各部门:
根据《深化“办事减负 减证便民”工作实施方案》(宁协调办〔2021〕4号),经各部门认真梳理,确定第一批“办事减材料”事项30个,减少要件材料50个(其中3个事项实现零材料),现予以公布并接受社会监督。
因事项申报材料要保持全省统一,暂无法修改,请各部门自清单公布之日起严格落实,在开展审批服务过程中,对于清单中已明确取消的材料,务必做到免于办事人提交。
各部门要继续按照“清理一批,公布一批”的要求,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深化“办事减负 减证便民”工作,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让群众办事创业更加方便快捷。
***:浦口区第一批“办事减材料”事项目录清单
南京市浦口区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7日
浦口区第一批“办事减材料”事项目录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