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党政群机关将更换使用新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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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4日发表
县编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全县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的通知》,对全县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进行了安排。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要求,党政群机关现有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将由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负责统一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成为党政群机关新的“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具有唯一性、稳定性,一经赋予,终身不变,即使主体注销,该代码也将被留存,保留回溯查询功能。
按照工作安排,全县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办证工作将于2016年7月31日前全面完成。(逯晓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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