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区安监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2016年龙湖区安监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5个股(室):1、办公室;2、监督管理股;3、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公室;4、执法监察股(执法监察大队);5、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股。
机构职能是: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全区性重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3.负责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担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4.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的发放与管理。
5.监督检查本区工矿商贸行业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情况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职责范围内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6.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7.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8.组织、指导和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9.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0.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龙湖区安监局核定行政编制7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7名。截至2016年12月31日,实有在职人员18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7名(军转干部1名,不占编),行政执法专项编制人员7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3名;退休干部2名。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始终突出企业这个主体,通过严格的监管、有效的指导和有力的社会监督,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真正落实到位。各股室结合各自管辖行业领域的特点,把危化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作为重点,强力督促企业加大投入,改进措施,并进一步强化联合执法,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科技创新打造安全生产宣传管理。充分运用互联网+安全生产的时代思维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与互联网技术在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等应用,建立高效快速、运行可靠的安全生产信息网络系统,实现动态化管理,提高监管效率。
3.加强和完善以宣传培训、应急救援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的有效机制。一是分行业、分地域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应急救援队伍,督促企业建立适应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的应急救援制度,形成政府与企业联动的应急响应机制。二是加快推动为企业服务的安全生产咨询培训服务机构建设,鼓励企业大力推行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和装备,力求人、工艺、设备的安全基础有明显提升,从而加快企业本质安全的建设步伐。
4.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建立健全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加强镇(街)园区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成立建立健全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方案落实工作,完成监督检查员队伍建设,加大基层指导和监管力度,形成日常监管巡查机制。
5.落实2015年度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印发龙湖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汕龙办发〔2012〕23号),拟制定龙湖区2015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报区政府同意,成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组,对全区7个街道(镇)和安委会成员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15年度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6.认真编制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全面认识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出的安全生产新任务、新要求,以改革创新为主线,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责任,以遏制较大事故为重点,以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为目标,采取科学的工作方法,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高质量地完成龙湖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收支决算说明
说明收入决算总规模、各项收入决算以及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收入决算 339.60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76.12 万元,原因是其他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327.6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 0.5 万元。
2016年支出决算 315.33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 74.01 万元,原因是基本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支出 290.7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 0.5 万元。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 255.17 万元,占 87.76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25.25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1.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33.70 万元,;项目支出决算 35.60 万元,占 12.24 %。
三、“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 2.12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或减少) 5.42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 9.88 万元,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采取有效措施,合理控制压缩经费开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等,使得“三公”经费支出明显下降。具体情况如下:
1.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级、所属单位出国团组数为 个、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会议支出0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0万元。
2.公务接待批次0批,人数0人,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0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2万元,原因是无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12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或减少) 5.42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 7.88 万元。主要包括:(1)报废 0 辆、更新购置 0 辆,购置费支出 0万元,平均每辆 0 万元;(2)公务车保有量 2 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 2.12 万元,平均每辆 1.06 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 0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 0 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12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或减少 5.42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 7.88 万元,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36.92 万元,比2015年增加 20.12万元,增长119.76 %。
五、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2 辆,其中,副厅(市)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1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1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涉及在2016年度实施绩效评价的相关民生项目及重点项目。
八、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的拨款。
财政拨款支出:是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拨款的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等。
2016年安监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