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积极救助314受损商户700余家恢复经营
据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姚瑞峰介绍,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积极落实我区失业救助政策,使去年在拉萨“3·14”事件中受损商户、受影响行业得到救助,为受损商户、受影响行业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根据自治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出台的政策,失业救助对象在提交相关申请通过核实后,可按照每人每月420元的标准,根据受损程度和恢复正常营业时间,按月领取失业救助金,时间最长的可连续领取24个月。截至去年年底,全区已接待政策咨询累计35000余人次。全区已有受损商户933家4621人申请失业救助,符合申领条件的有852家4218人,共发放失业救助金995.53万元,在已发放失业救助金的受损商户中,有777家已恢复生产经营,3777名暂时失业员工重新走上工作岗位。
对受影响的行业临时失业人员按月发放失业救助金,帮助受影响行业渡过难关。全区已有受影响行业281家7814人提出申领失业救助要求,通过书面材料审核和实地核查,有272家5938人符合救助条件,截至去年年底共发放失业救助金1758.35万元。
姚瑞峰说,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积极落实医疗保险救助政策。对在拉萨“3·14”事件中无辜受伤的区直以及拉萨市(含县、区)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和城镇居民进行医疗保险救助,其医疗费用全额给予报销,共计结算支付37名参保受伤人员医疗保险救助金17.13万元。
他说,同时考虑到受损商户、受损行业的具体困难,经请示自治区政府同意,在按照《社会保险征缴条例》规定的按月申报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基础上,视受影响程度,签订暂缓缴纳社会保险费协议。目前已与确无能力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6家企业签订了缓缴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