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高级人民法院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巡礼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布顿珠作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辅导报告。
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统一安排部署,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自去年9月27日正式启动以来,始终坚持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推进,圆满完成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的各项任务,达到了“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社会稳定见成效、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目标。
一、基本做法
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严格按照中央和区党委的要求,在区党委学习实践活动第三指导检查组的有力指导下,坚持做到紧密结合法院实际突出实践特色;坚持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多样化,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突出活动重点;坚持把查找解决突出问题,创新工作思路,推动法院工作贯穿始终。按照“七个抓”的工作思路,使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推进,取得了认识上的新提高,观念上的新转变,思路上的新突破,推动了法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一)统一思想抓动员
西藏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暨党员干部专题培训班结束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一是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和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党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同志认真传达学习***、***、张庆黎、陈光林等领导同志的讲话精神,传达学习《***关于在全党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等文件,充分认识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中央、区党委关于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方法步骤和基本要求,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区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为扎实推进高院机关学习实践活动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为切实统一全院党员干部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思想认识,二是及时召开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院党组书记罗布顿珠同志作了动员讲话,就高院机关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进行了深入的动员和部署,明确了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实践载体。区党委学习实践活动第三检查指导组孙丕远组长就如何扎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动员大会结束后,高院各党支部又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就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进行了再动员。进一步提高了全院党员干部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了搞好学习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加强领导抓部署
为切实加强全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了由党组书记罗布顿珠同志为组长,党组副书记为副组长,相关党组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了党组书记、各分管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所承担的领导责任,保证了责任落实到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的及时成立,为学习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区党委关于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关精神,正确把握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原则要求的基础上,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法院党员干警思想动态,结合法院队伍建设、审判工作、司法改革实际,高院党组先后3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制定了《中共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在全院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并结合法院审判工作实际,确立了以坚持“三个至上”、创新体制机制、实施“天平基层基础工程”、提升司法能力、促进科学发展为载体,着重在“坚持一个方向,强化一个意识,注重一个效果,抓好一个关键,夯实一个基础”五个方面下功夫。
(三)形式多样抓学习
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中,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始终坚持把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作为搞好学习实践活动的一项基础性工程贯穿始终。不断拓展学习方式,丰富学习内容,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功夫。共组织各支部(党委)集中学习3***次,开展专题辅导5次,专题讲座7次,举办专题培训班10期,党员干部撰写心得体会356篇。在深化理论学习中,严格做到“五有五落实”,突出了四个结合。
一是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按照中央和区党委确定的学习内容,普遍采取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支部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组织全院党员干警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七大报告、十七届三中全会、区党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中央关于新时期西藏工作的指导思想,***、***、***、张庆黎等中央、区党委领导关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中央政治局常委同志在各自联系点的重要论述,***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三十周年大会上的***。系统学习了《***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以及人民日报、西藏日报关于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系列评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还认真学习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和《新世纪新阶段国防和军队建设》等规定内容。经过检查,每个党员干警都做了详细的学习笔记,有的干警学习笔记达数万字。
二是集中培训与专题辅导、专家授课相结合。在学习实践活动伊始,首先举办了“支部书记如何抓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专题培训班,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职责和要求。通过专题培训消除了极个别同志的模糊认识和厌烦情绪,把大家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了***、区党委关于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大部署上来。充分发挥西藏法官培训学院这一重要平台作用,相继举办了审判监督业务培训、执行工作培训等各类培训班10期,高院主要领导作了专题辅导。邀请区党委讲师团成员、区党校副教授房玉国,西藏大学副教授周松青、区外事办礼宾处副处长刘树森等专家学者分别进行专题讲座。
三是形式多样与广泛宣传相结合。在学习实践活动中,高院结合全国政法系统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教育活动,结合区党委先前开展的“维护稳定、反对分裂、促进发展”主题教育活动,结合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和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不断创新活动形式。组织全院干警观看了大型主题展《西藏今昔》,邀请原西藏大学副校长色决卓嘎作了《西藏新旧两重天》的主题报告,组织全院干警观看《科学发展观辅导讲座》,观看电影故事片《农奴》和《惊涛骇浪》。通过新闻媒体、黑板报、专栏、编发活动简报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基本做法和取得的主要成效。在法院局域网上开辟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专栏》,各部门建立了理论学习交流园地,在一楼大厅设置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理论学习园地。活动开展以来,先后在西藏人民广播电台播发17 次,西藏电视台播出9 次,各类报纸宣传37篇,中国法院网刊发稿件13篇,编发活动简报80期,被区党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采用11期,做到了电视上有图像,广播里有声音,报纸上有文章,网络上有信息。
四是开展大调研与解放思想大讨论相结合。为增强调研工作的针对性,高院确定了“下基层、细调研、触难点、解民忧、增感情”的调研主题,拟定了10个带有共性的调研课题。组成了以院领导为组长的8个调研组,对各调研组明确了不同的调研侧重点,使调研活动延伸到了法院工作的各个层面、各个领域。党组书记、院长罗布顿珠同志亲自深入基层联系点,走村串户,蹲点调研,不仅调查掌握影响法院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而且把调研触角延伸到影响社会稳定、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方方面面。调研期间,共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47场次,个别谈话148人次,征求到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87条,归类疏理出15个方面的问题。通过调研,撰写出了有情况、有问题、有分析、有对策的调研报告29篇。真正做到了了解国情、把握区情、认识社情、熟悉民情、掌握院情。结合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和政法系统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拟定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是什么?”、“如何科学推进法院机制体制改革?”等50个思考题目,开展了解放思想大讨论。在大讨论活动中,各党支部共召开交流研讨会40余场次,形成了43篇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认识高度的交流文章,6个部门的代表在全院召开的解放思想大讨论交流大会上作了交流发言。进一步增强了促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四)突出重点抓查摆
高院党组始终坚持把深入检查分析问题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重点,在学习调研阶段边学习、边提高,理思路、查问题的基础上,紧密联系本部门和党员干警思想工作实际,形式多样,突出特色,着力在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上下功夫,力求把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查清,为整改提高奠定基础。在检查分析问题过程中做到了五个坚持。
一是坚持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中检查分析问题。为切实找准高院机关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坚持开门搞教育,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召开座谈会、设立举报箱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院党组向区党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四大班子,区直有关部门、各地(市)中院、本院各部门发放征求意见函42份,征求到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36条。机关各部门除相互征求意见外,还对口征求了中院业务部门的意见,共发放征求意见表400多份,共征求到意见和建议32条。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了认真分析梳理,从中分析检查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是坚持在开展谈心交心活动中检查分析问题。在分析检查阶段,高院始终坚持把开展谈心交心活动作为一个重要环节,认真抓好落实。在开展谈心、交心活动中,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罗布顿珠同志主动找班子成员谈心,并深入机关各部门,广泛征求各部门领导和干警对院党组及个人的意见建议。其他院领导积极主动地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谈心,部门负责人与一般干警之间都认真开展了谈心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全院干警共开展谈心活动1600余人次。通过开展谈心、交心活动,进一步查找出了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了原因,明确了努力方向,为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三是坚持在撰写检查分析材料中检查分析问题。高院坚持把撰写党组班子和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报告、党员干部撰写分析检查材料的过程,作为深化对科学发展观认识、查找突出问题、自我提高的过程。院党组在查找问题的基础上,围绕“一贯彻、三坚持、两推进”进行对照检查,对党的十六大以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形成了《中共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报告》,并广泛征求了中院、基层法院和本院各部门的意见。机关各部门和每个干警对照“四查四看”、“五查五看”,对照自查和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反思,认真撰写了部门的分析检查报告和个人的分析检查材料。对撰写的分析检查材料严格审查把关,明确了党组成员的分析检查材料由书记把关,各部门领导的分析检查材料由分管领导审查把关,每个党员撰写的分析检查材料由部门领导审查把关,保证了分析检查材料质量。
四是坚持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检查分析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开展谈心交心、初步查找问题的基础上,高院机关各党支部先后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党组成员分别参加了所属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进行分析检查,接受党员干部的评议,听取意见和建议。每个党员干部分别作了个人分析检查发言,互相之间进行了认真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希望。通过充分准备,高院党组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深入剖析影响科学发展的思想根源为主题,牢牢把握分析问题、总结经验、明确方向这个关键,突出反分裂斗争这个重点。班子成员敞开思想、踊跃发言、推心置腹、言辞恳切,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找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通过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进一步检查分析了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人民法院如何推动科学发展、实现自身的科学发展形成了共识,达到了交流思想、增进团结、改进作风、共同提高的目的。
五是坚持在开展群众评议中分析检查问题。为切实找准人民法院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接受群众的评议,高院党组邀请了人大代表、高、中、基层法院干警代表共199人参加的群众评议会。重点通报了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和党组分析检查报告,从对科学发展观认识深不深、查找问题准不准、原因分析透不透、发展思路清不清、工作措施可行不可行等方面接受群众评议,共发放评议表199份,回收199份,满意率为98.5%。
(五)认真整改抓难点
针对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查找出的突出问题,按照求真务实,突出重点,取得实效,群众满意的目标要求,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集中整改。突出了三个重点。
一是突出理清整改思路这个重点。整改工作坚持联系法院工作实际,把影响法院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和群众意见最大、最不满意的问题、当前能够解决的问题作为整改工作的重点,整改工作既考虑到解决问题的必要性,又考虑到解决问题的可行性,着力在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法院工作指导思想上下功夫,在实现审判工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结合上下功夫,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审判质量效率、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上下功夫,在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上下功夫,在更好地实现法院工作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上下功夫,着力找准整改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
二是突出制定整改方案这个重点。围绕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院党组进行了多次研究,从加强队伍建设、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党组班子建设、建立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建立和完善人民法院廉政教育机制、加强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等6大类、26个方面制定了整改方案。方案做到了“四明确一承诺”,即:明确整改项目,明确整改落实的目标、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明确分管领导、分管部门的责任,并就整改的目标、任务、责任向党员、干部群众做好公开承诺。各部门也都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
三是突出群众满意度测评这个重点。在整个学习实践活动基本结束后,高院党组先后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当事人、中院、基层法院代表和区直有关单位等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高院退休干部座谈会,全院干警大会,进一步征求了对高院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共发放满意度测评表194份,回收194份,综合满意率达到99%。
(六)结合实际抓亮点
为丰富活动内容,高院党组始终坚持把突出实践特色,推动法院工作贯穿学习实践活动始终。坚持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各项任务结合起来,与推动法院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反对分裂、维护稳定、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结合起来,与实施“天平基层基础工程”结合起来,与解决审判质量和效率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与有效解决“执行难”结合起来,与进一步拓展司法便民渠道结合起来,与推进西藏农村改革发展,促进农牧民群众增收致富结合起来,与年终总结评议结合起来。为强化教育,提升素质,增强干部职工、学生和农牧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开设“法官讲坛”,开展“法制五进”活动。指定或聘请高级法院资深法官和有深厚法学理论功底、丰富实践工作经验的同志作为主讲人,把“法官讲坛”建设成为法学研讨和交流法学理论及审判经验的平台,定期开展活动,逐步形成制度。在为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院干警、各地市中院、基层法院干警开展法学知识讲座的同时,广泛开展法制进校园、进机关、进寺庙、进社区、进企事业单位的“五进”活动。先后为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社区进行了5场专题讲座,有2000余名在校师生、干部职工听了讲座,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还组织开展了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的西藏法院演讲比赛和书法、绘画、摄影比赛等多项富有特色的活动,创新了活动方式,丰富了活动内容,取得了良好效果。
(七)注重效果抓督促。
为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达到预期的目标和要求,坚持把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学习的督促检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研究制定了《学习实践活动督查办法》、《区高院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情况一览表》,严格落实了集中学习签到制度,重点加强了对党员干部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分析检查报告的检查把关。每一个阶段结束后,都开展了“回头看”,春节前,高院党组对整个教育活动再次部署开展了“回头看”活动,通过“回头看”,严格做到“三不过关”、“五个重新来”。即:规定的学习内容没有学好学完的不过关,读书笔记达不到要求的不过关,心得体会达不到要求的不过关;学习笔记只记学习内容、无学习收获的重新来,撰写的心得体会联系自身工作思想实际不紧密的重新来,通过测试达不到80分以上的重新来,分析检查报告避重就轻,不谈真问题的重新来,只谈问题、不分析原因,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有问题没有整改方向的重新来。通过严格要求、狠抓督促检查,取得了良好的学习效果。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通过学习实践活动,针对人民法院科学发展存在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提高了对科学发展观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的认识,明确了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新思路,夯实了科学发展的新基础,提高了科学发展的新本领,集中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密切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建立和完善了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机制和体制,推动和促进了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对科学发展观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的认识取得了新提高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全院党员干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教育,对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有了新的认识,增强了对科学发展观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感情认同。集中受到了一次反分裂斗争形势教育,通过对“3·14”事件进行深刻反思,进一步增强了对反分裂斗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认识,增强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集中进行了一次“三个至上”新时期法院工作指导思想的教育,进一步增强了法院工作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并就人民法院服务大局,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等六个方面形成了共识:一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切实增强在法院工作中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方针,把中国国情、西藏区情作为谋划工作的基本依据,全面提升司法审判工作标准和司法保障水平;三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增强为大局服务意识,更加注重推动发展,更加注重保障民生,更加注重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更加注重促进社会和谐,着力解决好人民法院服务科学发展的问题;四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筹兼顾人民法院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司法工作专业性与坚持群众路线,依法判决与诉讼调解,刑事被告人的人权保障与被害人的权益保障,依法独立审判与接受监督等重大问题的关系,确保人民法院审判事业科学发展;五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坚持以深厚的群众感情为基础,以科学的工作方法作保证,以扎实的工作成效为实绩,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要求和新期待;六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提高司法能力、增强司法水平的有效措施,转化为公正高效权威司法的实际成效,努力提高案件审结率、执结率、服判息诉率,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明确了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新思路
在深化思想认识,深入解放思想,转变思想观念的基础上,形成了紧紧围绕区党委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促进社会长治久安的重大部署,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法院工作主题,按照区党委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把方向、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的***精神,按照政治建院、人才强院、公信立院的工作思路和刑民并举的工作格局,全面推动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和司法改革,着力在把方向、保稳定、促发展、增和谐、抓关键、强基层、提素质上狠下功夫,以坚定的信心、科学发展的理念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实现人民法院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和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
(三)夯实了科学发展的新基础
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把全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实施“天平基层基础工程”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平台,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努力实现基层和机关协调发展。一是大力加强基层法院的工作,不断提高基层法院履行职能、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能力。同时,把司法服务延伸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各个领域,大力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在西藏先后设立了73个人民法庭,充实了基层司法力量,为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抵制分裂渗透、巩固基层政权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加强基层法院党组织建设。区党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在西藏基层人民法院设立党组的通知》,大力加强了基层法院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了基层法院党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增进社会和谐、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斗堡垒作用;三是制定下发了《西藏法院物质装备建设规划及标准》,建立了中院、基层法院经费装备保障机制,建立了基层法院司法档案、信息网络,建立了干部群众联系制度,大力实施了“两庭两房”建设,改善了条件、稳定了队伍、推动了工作。
(四)增强了实现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新本领
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高院党组始终坚持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为重点,以提高司法能力和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重心,紧密联系法院队伍建设实际,切实在提高素质、树立形象上狠下功夫。通过强化理论学习,邀请有关院校教授、有关单位领导和老同志进行科学发展观专题辅导和知识讲座,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反分裂斗争形势教育,开展岗位大练兵等活动,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司法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法院队伍认识和把握大局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认识和把握法律精神的能力,使法院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不断适应科学发展的要求。
(五)建立和完善了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机制和体制
为健全有利于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机制和体制,高院党组围绕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班子自身建设,规范司法行为等六个方面形成长效机制。一是围绕加强法院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健全和完善《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学习制度》,严格对学习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等制度体系。二是围绕切实加强党组班子自身建设,完善学习机制、决策机制、用人机制、分工负责机制、监督检查机制和廉洁从政等制度体系。三是围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建立和完善《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等制度体系。四是围绕着力提高司法能力,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完善和抓好《法官培训条例》和《西藏法院2006-2010年教育培训规划》的落实,研究制定《法院工作人员逢进必考、逢晋必训办法》、《西藏法院干警下派挂职锻炼办法》和《西藏法院到对口援助法院跟案学习办法》等制度体系。五是围绕加强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激励机制,研究制定《西藏法院推行绩效目标考核指导性意见》,建立法官业绩档案,建立和完善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机制,《西藏法院审判督查办法》等制度体系。六是围绕加强党组班子自身建设,从进一步健全完善加强自身建设的各项机制入手,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完善学习机制、决策机制、用人机制、分工负责机制、监督检查机制、廉洁从政机制等制度体系。
(六)集中解决了一批影响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按照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要求,高院党组始终坚持把解决影响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和群众最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选准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和切入点,抓住那些既事关全局又有可能经过努力解决的问题,分别就当前可以解决的问题、短期内可以解决的问题、经过一段时间努力可以解决的问题,集中精力认真加以解决。特别是对人民群众诉讼难的问题、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的问题、“执行难”等影响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具体措施,认真加以整改。
一是立足于夯实基层,促进法院工作城乡协调发展,全面实施“天平基层基础工程”。 把全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实施天平基层基础工程,作为这次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实践载体,促进法院工作机关和基层协调发展。与区党委政法委、区组织部、区发改委、区财政厅等五家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西藏法院实施天平基层基础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了“天平基层基础工程”的重点和难点,对主要任务进行了量化分解,层层落实责任,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为确保“天平基层基础工程”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立足于司法为民,化解矛盾纠纷,启动了“车载流动法庭”。为切实解决群众诉讼难的问题,方便群众诉讼,减少群众诉累,落实司法为民,在西藏73个基层法院启动了“车载流动法庭”。“车载流动法庭”是面向基层、面向农牧区,主动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的一种新型巡回审判方式,是为方便广大农牧民群众诉讼而开设的一个特殊法庭,是对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完善和创新。“车载法庭”的现代化配备,可以根据案情需要随时赶到事发地,在较短的时间内就可以组建起一个法庭,做到一台车就是一个法庭,车子开到那里,案子就审到那里,法律服务就送到那里,审判功能就延伸到那里。车载流动法庭的启动,为方便群众诉讼,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将发挥重要作用,深受广大农牧民群众的欢迎。
三是立足于***“执行难”,及时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中,针对全国法院普遍存在的“执行难”问题,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在西藏组织集中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对列入清理的案件进行逐案研究,制定每个案件的工作预案,建立执行积案台账,细化目标任务,实行清理执行积案责任制,将排查出的积案逐件量化到各执行人员,限期执行。创造执行条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建立举报奖励制度;拓展执行方式,与23个成员单位加强协调,形成互动,在部分执行案件中,为有效防止被执行人隐匿或转移财产,执行干警不分昼夜清查、蹲守,维护司法权威,确保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截止2009年2月5日,西藏法院已执结有财产可执行积案95件,占有财产执行积案总数的***.2%,结案标的11798.63万元。在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建立起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人大政协监督、法院主办、社会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设立了执行救助基金,初步形成了执行威慑机制。
四是立足于群众致富,广开思路,积极开展各种扶贫脱贫、献爱心活动。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坚持以人为本,协调各方,为日喀则地区萨嘎县雄如乡排忧解难,解决了嘎康光福电站失修、人畜饮水困难及交通不便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有力地推动了雄如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协调有关方面,解决了该乡34户贫困户的住房问题。积极为四川汶川、当雄地震灾区,山南雪灾捐款献爱心,共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240多万元。使人民群众真正得到了实惠。
(七)加大整改力度,创新审判方式,推动了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通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思想认识的提高,观念的转变,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力地推动和促进了法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科学发展。
一是立足于政治建院,按照区党委提出要求,通过在法院干部队伍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三个至上”法院指导思想的教育,“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法院工作主题教育,“老西藏精神”教育,“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的教育,把法院干警的思想真正统一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确保了在思想认识上,在政治建院上,在对法院干警的政治要求上,始终毫不动摇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方针,确保了在反分裂这个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确保了西藏政治稳定工作上水平。
二是紧紧抓住西藏面临反分裂斗争形势和确保西藏政治稳定,实现西藏长治久安这个重点,按照区党委的统一部署,结合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们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深刻总结拉萨“3·14”事件的教训,调整工作思路,明确工作方向,突出工作重点。在审判工作中始终坚持了两手抓,一手抓妥善审理“3·14”事件尚未审结的专案,同时,按照区党委“确保不反弹、确保不蔓延”的总要求,抽调力量,全力参与社会面管控工作。一手抓其他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案件的审理,深入开展严打斗争,工作中进一步提高了对反分裂斗争艰巨性、长期性、复杂性的认识。
三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中民商事案件日益巨增的态势,高院党组用科学发展观审慎分析法院工作面临的形势,不断调整工作策略和部署,坚持刑民并举,把化解社会矛盾、应对金融危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主动服务大局的根本途径,为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增进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全体党员干警自觉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实际行动,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有了明显提高,2008年第四季度,各类案件结案率比上年同期上升了21.56%。
四是抓住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里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在新形势下对司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新期待,加大改进力度,提高服务质量,围绕解决执行难问题、司法不公的问题,司法需求不能及时兑现的问题,按照最高法院和区党委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改革工作。着力健全审判组织,完善审判工作机制,优化审判资源,推行法官助理工作试点;着力完善审判公开制度,加强了对审判权的监督制约;不断健全和完善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制度;推动民事审判改革、创新民事审判方式,使民事审判工作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通过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改革,进一步提高了审判工作质量与效率,增强了司法工作透明度,实现了司法公开,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赖。
三、主要体会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推动法院科学发展的一次成功实践,是提高自身科学发展和服务科学发展能力的一次有益探索。通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高院党组深刻地体会到:
(一)领导重视是搞好学习实践活动的前提。这次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区党委高度重视,按照中央的部署,紧密结合西藏实际,明确了在西藏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原则要求和目标任务,为高院更好地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指明了方向。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区党委第三检查指导组给予了有力的指导,经常亲临区高级法院检查指导、开展调研,解决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院党组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放在确保西藏政治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大背景下进行安排部署,在学习实践活动中院党组成员都做到了“五个亲自”、“六个带头”。即:亲自主持研究修改实施方案、党组分析报告、整改方案,亲自进行动员和部署,亲自下乡蹲点调研,亲自撰写调研报告和心得体会,亲自督查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交流、带头抓点、带头查摆问题、带头整改。形成了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实践特色是搞好学习实践活动的重点。在学习实践活动中,高院党组始终坚持把联系法院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建设实际,突出法院特色,作为加深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认识,解决影响和制约法院科学发展的实际问题,转变思想观念,谋划科学发展,确保取得实效的重要原则,确定了人民法院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有效载体,紧紧抓住在司法领域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干部队伍党风党纪方面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热点问题,在西藏73个基层法院启动“车载流动法庭”,全面着力实施“天平基层基础工程”,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不断拓展司法便民利民渠道,在学习实践活动中不断强化法院工作为大局服务、为民司法的新举措,做到了把学习实践活动与推动法院审判工作科学发展结合起来,与创新法院工作机制结合起来,与提升司法能力结合起来,有效防止了学习实践活动两张皮、空对空,实现了以理论学习推动工作,以实际工作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
(三)坚持群众路线是搞好学习实践活动的基础。高院党组始终坚持把开门搞教育、深入贯彻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作为推动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确保取得实效的一个坚实基础,贯穿于学习实践活动的始终。在制定活动方案、确定活动目标时都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听取群众建议。在分析检查阶段,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社会稳定见成效、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目标,更加注重紧紧依靠群众,广泛发动群众,坚持在查找问题过程中倾听民声,在分析原因过程中体察民意,在确定发展方向过程中汇集民智,为我院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奠定了最广泛和最深厚的群众基础。
(四)认真整改是搞好学习实践活动的关键。整改成效直接体现学习实践活动的效果。高院党组始终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对裁判文书质量不高、少数干警纪律观念淡薄、影响稳定的涉诉上访等12个群众意见最大、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特别是在进入集中整改阶段,围绕检查分析出来的突出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并做到了“四明确一承诺”,确保了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有效防止了整而不改的情况,收到了明显效果。
(五)建立长效机制是搞好学习实践活动的必然要求。巩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切实把全院干警的积极性引导到科学发展上来,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是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必然要求。高院党组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中,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探索和把握司法工作的新特点和新规律,不断适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新期待,把在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长期坚持,形成长效机制,尤其是通过规范司法行为等六项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对于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必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六)加强督促检查是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实效的重要保障。在学习实践活动中,高院党组坚持把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检查作为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通过制定和落实学习实践活动督查办法和《学习实践活动情况一览表》,认真落实学习签到制度,加强对党员干警撰写的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的抽查,严格对分析检查材料的审查把关,特别是通过每个阶段的“回头看”,严格落实“三不过关”、“五个重新来”的规定,有效地防止了学习实践活动图形式、走过场的情况,确保了学习实践活动深入扎实、卓有成效地开展。
高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在学以致用、处理工学矛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实现人民法院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和自身科学发展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可能通过一次活动就一劳永逸、一蹴而就,对问题整改以及建立长效机制是一个持续不断、与时俱进的过程。在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高院党组将严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始终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法院工作实践,认真落实整改方案的要求,特别是对那些需要较长时间或者需要创造条件解决的问题,坚持不懈,集中精力加以解决,真正实现以科学发展观推动法院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确保法院工作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