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二次)物资采购
广东公真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汕头市潮阳区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对汕头市潮阳区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二次)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ZFGK2017001
二、项目名称:汕头市潮阳区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二次)物资采购
三、采购预算:
项目最高采购限价人民币1,009,020.00元,最高限价资金包括所提供货物抵达指定交货地点的货物价格、运输、装卸、验收、配送、税费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等费用,投标人需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报价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品种和规格如下:
1.叶酸 8000(盒)
2.HIV抗体检测ELISA试剂1(初筛包括孕产妇和婴儿) 9000(人份)
3.HIV抗体检测ELISA试剂2(复核包括孕产妇和婴儿) 2700(人份)
4.HIV抗体检测快速试剂1(初筛包括孕产妇和婴儿) 21000(人份)
5.HIV抗体检测快速试剂2(复核包括孕产妇和婴儿) 6300(人份)
6.梅毒抗体检测快速试剂卡(初筛包括孕产妇和婴儿) 25000(人份)
7.梅毒抗体检测ELISA(初筛包括孕产妇和婴儿) 5000(人份)
8.乙肝两对半(酶联免疫法)30000(人份)
9.乙肝两对半(快速试剂) 9000(人份)
10.耗材(1支采血针、3支采血管/人) 30000(人份)
11.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1800(支)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号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采购预算,将导致投标无效。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3.投标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的生物制品生产企业或代理销售机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为代理或经销商的,应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含血液制品);
5.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应取得《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
6.投标人出具《公平竞争承诺书》。
五、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7年04月18日至 2017年04月25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1:30,14:30至17:00(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复查: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4.投标人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含血液制品);
5.投标人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商)。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前往以下地址购买
广东公真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2楼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练江路7号龙湖工业区F5幢南座第二层东侧北向
电话:0754-87224019
传真:0754-87224019
联系人:蔡***
六、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05月08日下午15时30分 (注15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广东公真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2楼招投标中心会议室(汕头市龙湖区练江路7号龙湖工业区F5幢南座第二层东侧北向)(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投标地址,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公示:公示期(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自2017年04月18日起至2017年04月25日17时止),如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广东公真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广东公真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练江路7号龙湖工业区F5幢南座第二层东侧北向)。
九、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05月08日下午15:30分0秒
十、开标地点: 广东公真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2楼招投标中心会议室(汕头市龙湖区练江路7号龙湖工业区F5幢南座第二层东侧北向)
十一、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潮阳区妇幼保健院
采购人地址:汕头市潮阳区平北路段妇幼保健院
采购人联系人:郭***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8720704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蔡***
电话:0754-87224019
传真:0754-87224019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练江路7号龙湖工业区F5幢南座第二层东侧北向
邮编:515000
广东公真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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