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被授予青岛市第十二届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荣誉称号
青岛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被授予“青岛市第十二届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荣誉称号
日期:2008-10-24|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青岛市总工会、市精神文明办《关于命名表彰“青岛市第十二届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双十佳”的通报》(青工[2008]53号),青岛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被授予“青岛市第十二届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称号。这是青岛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继去年获得“青岛市职工诚信示范岗”称号以来的又一项重要荣誉。10月22日,市总工会宣传部王爱民部长、市直机关工会工委主任王路明,在局工会工作人员陪同下到市医保中心共同主持了授牌仪式。今年以来,市医保中心坚持解放思想努力实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凝心聚力,开拓进取,努力建立与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思想道德体系,深入开展“诚信医保、和谐医保”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基本医疗保障机制,全力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确保了医保基金安全。截止9月底,全市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突破212万人,医疗费统筹支出8.8亿元,参保人医疗待遇得到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