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准则条例确保警钟长鸣
2015年12月4日下午,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党支部全体党员召开学习会议,集体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申明党内纪律和党员义务,确保警钟长鸣。
2015年11月下旬,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党支部即把《***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下发到各党员干部手中,督促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廉洁自律,把党的纪律牢记心中。本次学习会上,党支部书记又逐条传达学习了《准则》、《条例》的具体内容,并结合工作实践进行讨论。讨论过程中,大家一致认为修订后的《准则》、《条例》为广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的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重大意义。
会议要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党支部全体党员要抓好《准则》、《条例》的学习宣传,学习不能一遍过、走形式,而要刻在心上,贯彻到实际工作过程中去。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在落实《准则》、《条例》精神过程中,结合我院实际,一是要加强自律,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规范自身工作作风;二是在为人民服务的劳动仲裁实践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动身边的人加强自律,踏实工作,促进全院工作作风的整体提升;三是牢记为人民服务宗旨,在立案、咨询、仲裁等具体工作过程中,要始终保持工作耐心、热心、细心,将作风建设的实践转化为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实际效果。
会议强调,支部领导同志已经参加了区纪委统一组织的《准则》、《条例》考试,后续其他党员干部也将参加单位内部组织的《准则》、《条例》闭卷考试,不及格者将组织重考学习,作为促进《准则》、《条例》学习内化的重要手段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