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作正式启动
——市总工会、地税局、人行佛山支行联合召开工作动员会
由各级工会委托税务部门代收工会经费,是中华全国总工会依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等法律法规,按照全国总工会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文件规定,在全国实施的一项重大改革措施。今年4月,省总工会、省地税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联合印发《广东省工会经费收缴管理暂行办法》(粤工总[2013]63号),决定2013年7月1日起,我省全面实行工会经费地方税务机关代收。
7月15日,市总工会、市地税局、人行佛山支行联合召开全市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作动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黄建丰,市地税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戚晋北,人民银行佛山市支行副行长何建红,市工商联副主席刘现祥,市总工会副主席杨玉瑞、刘光辉、陈再勋等领导参加了会议,市、区、镇(街道)总工会,市总直管工委会,基层工会工会干部以及各区地税局的领导也参加了会议。
市总副主席刘光辉首先就全国各级工会组织开展工会经费税务代收的总体情况做了动员,重点对省总工会、省地税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联合印发的《广东省工会经费收缴管理暂行办法》做了细致解读,并针对完善工作机构、做好信息采集录入、加强业务培训、严格照章办事、加强沟通协商和建立应急机制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市地税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戚晋北向在场与会人员介绍了市总工会、市地税局联合开展情况调研、测算分析、草拟文件等工作情况,提出要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扎实开展代收业务培训、构建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和制定相关工作预案等要求。
黄主席在会上传达了近期市委常委会议关于研究工会经费地税代收的指示精神。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作的实施,要求工会和地税部门稳步推进这项工作,强调工会经费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全部用在职工身上。黄主席结合全市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作实际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提高认识,把地税代收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从讲法治的层面来引导这项工作,从讲职能转变的角度来看待这项工作;二是明确目标,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地税代收工作。提出加大宣传力度,认真细致做好基础性工作,同时注重边实践边摸索总结规律,努力推动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向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三是加强领导,确保地税代收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全市各级工会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落实,要加强互动联系,密切搞好配合,要加强监督检查,务求收好用好管好工会经费。黄主席强调,实行工会经费地税代收,是党和政府把更多的资源和手段赋予工会的具体体现,是工会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工会工作的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广大工会干部要统一思想,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努力把地税代收工作做实做好,向党委政府和广大职工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市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