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珠国土字〔2018〕404号
局机关各科室、各分局及局属各单位:
现将《珠海市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分局认真落实,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不动产登记局(地籍管理科)反映。
珠海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6月14日
珠海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强化统筹和组织,确保我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高质量按期完成,根据《广东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关于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中先行开展城镇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调查办发〔2018〕3号)、《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8〕1号)、《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8〕3号)以及《广东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送审稿)的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另有行文或要求,则以行文或要求为准。
一、目的意义
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是查清我市城镇村内部商服、工业、采矿、仓储、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和特殊用地等地类的土地利用状况,取得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成果,以满足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中的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工作需要。
对城镇、村庄内部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是全面评价我市土地利用潜力,优化用地结构,精准实施差别化用地政策,开展土地存量挖潜和综合整治,贯彻“严控增量、盘活存量、放活流量”建设用地管控方针的基础性工作;对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任务
首先,划定第三次土地调查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范围界线,并作为城镇、村庄内部调查控制面积的依据。其次,全面查清城镇村庄内部的商服、工业、采矿、仓储、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和特殊用地等地类,第三,以第三次土地调查相关规定结合珠海城市、建制镇以及农村居民点图斑开展城镇村庄用地图斑的标注。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调查范围
在省下发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初始库前,参照最新年度变更调查确定的城镇、村庄范围和边界,结合实地地类情况核查范围,划定第三次土地调查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范围界线,并作为城镇、村庄内部调查控制面积的依据。省初始库下发后,按照城镇、村庄范围进行修补测,保证土地利用现状图斑划定不重不漏并覆盖全部调查范围。
(二)基础资料收集与评估
重点收集调查范围内的地籍调查成果数据,2014年以来优于0.2米分辨率正射影像图以及地名地址、土地规划、城市规划、城镇村建设规划、城镇村大比例尺地形图、土地审批、土地供应、土地登记及不动产登记、土地整治、国土执法监察等相关资料。全面搜集现有基础资料,客观评估资料完整性、现势性、有效性,并根据评估结果划分不同类型区域。
(三)确定调查方法
根据《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分类》(以下简称“工作分类”)和城镇、村庄内部图斑划分及信息标注的相关规定,针对不同类型区域选择确定相应的调查方法。
1.对已完成地籍调查,且数据成果现势性较好的区域,直接利用现有地籍调查成果、地形图,调绘城镇、村庄土地利用现状图斑,综合判定土地利用类型,获取城镇、村庄内部每块土地利用现状信息,并从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方面,进一步健全完善地籍调查日常更新维护机制。
2.对未完成地籍调查或地籍调查成果现势性较差的区域,积极创造条件,大力推进地籍调查,做好数据库更新,利用地籍调查成果获取城镇、村庄土地利用现状信息。
3.确实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数字正射影像图(DOM)为基础,结合地名地址、规划图及大比例尺地形图等资料,制作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底图,在此基础上,采用内业调绘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确定城镇、村庄内部每块图斑的土地利用现状,并在实施方案设计、技术路线和技术方法选择上,为今后提升完善地籍调查工作打好基础、留有余地。
(四)做好土地利用现状数据衔接
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图斑和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图斑应无缝衔接。
(五)积极探索地籍调查与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衔接机制
结合不动产登记等日常工作,探索完善地籍调查日常更新机制,做好地籍调查数据与城镇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的有机衔接。
四、工作流程
(一)制作土地利用框架数据
充分利用高分影像、地籍调查成果、不动产登记成果、数字线划图、城乡规划或地理国情普查等数据,采用转换、提取或矢量化等方法,勾绘城镇村土地调查区内的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公园与绿地等,构建土地利用框架,制作城镇村内部地类细化调查的工作分区,即进行网格化控制。
(二)内业转绘(勾绘)土地利用图斑
1.城镇。城镇土地利用框架数据制作完成之后,依据城镇内部土地利用调查底图即高分影像为基础,结合城镇地籍调查成果、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宗地界线、土地用途或参考城乡规划的功能分区,地名地址名称属性,按照工作分类,合并土地利用类型一致的宗地,结合影像特征初步勾绘城镇土地利用现状图斑。对有多种用途的宗地按主要用途调查,对超大型宗地按宗地内不同用途划分为不同图斑。
利用已有的土地权属成果开展城镇内部地类的权属调查,若城镇内部存在集体土地的,按照集体土地所有权进行调查,对于城镇内部国有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界线不调查上图。
2.村庄。以高分影像调查底图为基础,结合农村地籍调查成果,地名地址数据,采用转换、提取等方法,对照正射影像,检查复核村庄土地调查区内的公用道路、公园绿地、农村居民点、村委会与学校、工矿企业、其他土地等,形成覆盖全部调查区的村庄土地利用图斑。
没有农村地籍调查成果的区域,直接利用正射影像,依据影像特征和现状,结合地名地址,勾绘村庄土地调查区内的公用道路(街巷用地)、农村居民点(农村宅基地)、村委会与学校(机关团体用地)、工矿企业(工业用地)、水塘(坑塘水面)与林木(公园与绿地)、其他土地等,形成覆盖全部调查区的村庄土地利用图斑。
村庄内部的土地利用现状图斑,可根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或不动产登记数据成果确定的权属界线转绘到土地调查底图上,若存在国有土地,可依据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成果转绘到土地调查底图上。
权属调查原则上以各行政村为基本单位,在权属界线上图过程中,因成图精度等客观因素,部分权属界线与遥感影像产生位移的,可根据协议书记载转绘至遥感影像相关位置,避免产生细小图斑。
(三)外业核查与补充
开展外业成果质量的核查和遗漏图斑的补充调查。
(四)土地利用现状数据衔接
在衔接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图斑与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图斑时,应遵循低精度图斑界线服从高精度图斑界线的原则,在误差允许范围内,还应综合考虑图斑衔接的圆滑性和协调性。城镇村内部道路与农村道路相互连通时,应各自划定独立图斑,同时还应保持道路的完整性和顺滑性。
(五)建立各级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
各区(经济功能区)根据城镇村内部地类外业调查核实成果,结合重新划定的城市、建制镇和村庄数据,与行政区数据衔接后入库。
(六)开展统一时点更新
各区(经济功能区)结合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按照国家设计的土地调查增量更新模型,将本级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成果统一更新到2019年12月31日标准时点,并将增量更新数据分别上报,以更新省、市级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数据库。
五、检查与验收
为保证调查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按照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在整个调查工作实施过程中对成果质量(包括过程成果和最终成果)进行全流程一体化质量控制,上一阶段检查通过后方可转入下一阶段工作。
各区(经济功能区)对本行政区域的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质量负总责。各区土地调查办公室组织对调查成果进行100%全面自检,以确保成果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为更好的控制区级数据库成果质量,各区(经济功能区)使用由省统一开发的成果检查系统(单机版),并使用国家下发的数据库质检软件以及省级单机版成果检查软件对区级数据库进行成果质量检查,各区(经济功能区)根据自检结果组织成果全面整改,确保通过系统检查。
各区(经济功能区)编写自检及整改报告,报市级检查和汇总。市级组织对各区(经济功能区)调查成果进行检查和汇总,在全面检查区级自检记录的基础上,重点检查调查成果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形成市级检查报告报送省级检查。
六、主要成果
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主要包括:数据成果、图件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等。
(一)区级调查成果
1.外业调查成果
(1)原始调查图件。
(2)土地权属调查有关成果。
2.图件成果
(1)城镇村范围分布图件;
(2)城镇村土地利用现状图件。
3.数据成果
城镇村庄土地利用分类面积数据。
4.数据库成果
区级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库。
5.文字成果
(1)区级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报告。
(2)区级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报告。
(3)区级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库建设报告。
(4)区级城镇村土地利用状况分析报告。
(5)区级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库质量检查报告。
(二)市级汇总成果
1.数据成果
市级城镇土地利用分类面积数据。
2.图件成果
市级城镇村土地利用现状图件。
3.文字成果
(1)市级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报告。
(2)市级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报告。
(3)市级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分析报告。
4.数据库成果
市级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库。
七、组织实施
(一)责任分工
1.市级。负责全市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组织、协调、指导和培训、宣传工作;制定市级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方案、预算方案;负责市级调查界线的调整和确认,并指导辖区内各区完成区级调查界线的调整和确认。负责市级数据汇总、分析工作;组织区级土地调查成果验收工作;建设市级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库。严格落实项目监理制度,全程监管成果质量,只有通过监理单位的检查认可后才能进行项目验收,并落实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2.区级。负责本区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组织、协调、指导和培训、宣传;制定本级土地调查工作方案、预算方案;负责区级、镇级、村级调查界线的调整和确认;组织开展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组织本级土地调查成果自检工作;负责区级数据统计、分析及成果上报工作;建设区级土地调查数据库。严格落实项目监理制度,全程监管成果质量,只有通过监理单位的检查认可后才能进行项目验收,并落实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二)进度安排
省三调办正在开展省级“三调”初始库的建设,省下发的初始库将包含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范围、城镇村庄边界、村庄内部现状地类等初始数据。我市将根据本地工作方案确定的技术路线,按省工作进度先行完成全部城镇村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做好与省级初始库数据的衔接工作。
(三)宣传培训
通过召开市、区、镇(街道)三级动员、部署、培训会议,提高各级对本次调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通过举办土地调查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班,对市、区、镇(街道)土地调查人员以及作业队伍,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技术培训,统一技术要求、技术方法。合理利用和有效整合社会资源,确保调查工作按时按质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