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南屏镇成功调解一宗民事纠纷死亡赔偿案
2011年5月31日晚,南屏镇某溜冰场工作人员与李某等因口角发生争执,继而发生持械斗殴,导致李某受伤,当时入院治疗总计花费15万余元(由溜冰场负责人垫付)。2012年7月13日晚,李某家属将其带至溜冰场门口,后李某在无人看护的情况下摔倒在楼梯上,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7月15日,李某家属到南屏派出所要求溜冰场民事赔偿,该案被移交驻所调解室调解。
驻南屏派出所调解室在接案后,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当时,死者家属情绪激动,要求赔偿20万元,而溜冰场负责人表示最多只能赔偿10万元。双方各不相让,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死者家属来自农村,经济状况较为拮据,死者的突然离世,给这个家庭带来了极大的打击。上有70多岁的老母亲需要赡养,下有不满6岁的女儿需要照顾,死者妻子不知去向,在这种情况下,能够尽快拿到赔偿款,让死者入土为安才是最明智的选择。调解员充分考虑当事人双方情绪,始终和颜悦色、不急不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特别是积极做通溜冰场负责人的思想工作,从法律和人情着手,在明确赔偿金的法律依据的同时也请其考虑李某家属的实际困难。(南屏镇供稿)
最终在调解员坚持不懈的努力下,经过历时半个多月的耐心细致调解,双方于8月13日达成调解协议,溜冰场支付死者家属14万元的补偿金,解决了双方纠纷。为保障死者母亲和女儿的合法权益,调解员还引导死者家属就款项分配及其女儿的抚养照顾达成共识,使该纠纷得到圆满解决。(驻南屏派出所调解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