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灶镇有为小学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招标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教育局的丹灶镇有为小学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招标代理。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一、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教育局
单位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政府大院内
二、项目名称:丹灶镇有为小学建设工程-招标代理
项目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三、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四、项目规模:本项目预算人民币250,000.00元,主要内容为对丹灶镇有为小学建设工程的教学楼、综合楼、艺术楼、学生食堂、地下室、体育场、室内运动场、园林绿化及其配套的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办公用品、厨房设备等相关配套设施进行项目的工程和采购招标代理,建安费约1.005亿元;整个项目招标计划不超过6个单项(含6个)招标。
五、计划服务期:从招标代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完成所有项目【不超过6个单项(含6个)】结束招标之日为止;
六、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投标资格条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只接受独立申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
②已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网站登记备案(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公布的《代理机构库》名单为准),提供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打印件;
3. 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调整建筑行业诚信管理事项网上审核系统的通知》的规定,《诚信手册》信息以电子版为准;故投标人须提供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http://119.145.135.38/fscx/web/index_build.do)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及 “企业考评情况”栏的网页页面打印件,附在《资格审查文件》中以供核对;
4.其它要求:
(1)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不同的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时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且相关证照原件齐全的投标文件。
(3)信誉要求(企业状况):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4)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若上述证件在年审或换证期间,必须提供主管部门的受理许可证原件。
九、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6年7月28日~2016年8月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十、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光盘
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及招标光盘在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购买及领取,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光盘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时间:2016年7月28日~2016年8月4日 17 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新城2栋天安创新大厦1218室。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757-81851689 传真:0757-81851685。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
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报名回执;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等资格审查及综合评审所需证明材料的原件备查;并用文件袋装好,在文件袋封面写上投标单位名称,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
递交时间:2016年8月9日9时 0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资料同时递交。迟到的资格审查资料或投标文件资料(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应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出席开标会议。
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金沙城区金兴路8号)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教育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联系电话:0757-8541 3602
联 系 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新城2栋天安创新大厦1218
联系电话:0757-8185 1689
联 系 人:黄先生
传 真:0757-8185 1685
E-mail:yzzbfs@126.com
201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