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关于石岩中心地区法定图则11161117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深圳市罗租股份合作公司申请调整A712-0603宗地的规划用地性质和容积率,并愿意无偿贡献其中的9956平方米用地建设公共设施。该事项涉及[石岩中心地区]法定图则中11-16和11-17地块规划调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石岩中心地区]法定图则11-16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旅馆业用地(C4),用地面积20***0平方米,容积率2.2,备注“规划”。
[石岩中心地区]法定图则11-17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C1),用地面积17846平方米,容积率2.2,备注“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依据规划调整重新划分地块,调整后:
11-16地块用地面积为1220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由旅馆业用地调整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用于建设27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备注“规划”。
剩余用地为11-17地块,用地面积为26076平方米,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R2+C1),容积率确定为4.5,配套12班幼儿园、公交首末站(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75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小型垃圾站(建筑面积250平方米)、公共厕所(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备注“规划”。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三)宝安区石岩街道办事处
地址:宝安区宝石东路西一巷石岩街道办
(四)项目现场
地址:石岩街道石清大道北侧,龙腾路西侧
(五)网站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http://www.szpl.gov.cn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http://ba.szpl.gov.cn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7月19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1),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19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工;联系电话:27820605;传真:27811901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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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后对比图.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