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资委关于201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含普法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市国资委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以下简称《体系》)和深圳市“六五”普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以加强科学民主决策和强化行权履责监管措施为重点,坚定不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国有出资人的履职能力和管理水平,推动市属国有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根据贵办《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的通知》(深法制函〔2014〕1047号)的要求,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含普法教育)指标考评标准操作规程》进行自查自评(自评分数见***1),并提交材料清单(***2)。现将201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含普法教育)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详细部署,专门制定工作方案
市国资委一直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纲要》、《体系》和《规划》,充分将法制工作与国资监管相结合,专门制定《深圳市国资委201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含普法教育)考评工作的实施方案》(***3),明确了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依据,以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为组织保障,指定专门责任处室和具体经办人员,对主要任务、工作安排、时间完成节点作出了详尽部署。通过落实上述方案,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提高了市国资委依法行权履责水平,推进了市属国有企业合规文化建设。
二、规范程序,建章立制,强化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建设
市国资委出台的国资监管制度主要适用范围为市属国有企业,不具有普遍适用性,不属于规范性文件范畴。市国资委严格按照职权范围,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建设,提升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市属国有企业转变发展方式,2014年正式出台了《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招标采购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深圳市属国有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工作指引》、《深圳市国资委聘用中介机构服务质量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深圳市国资委直管企业年报公开工作指引》等4项国资监管制度。在出台制度的过程中,严格按照《深圳市国资委法律事务工作指引》的规定,由业务处室对内充分征求相关业务处室意见、对外广泛征求市属国有企业和涉及的相关政府部门意见,并由法律事务部门及外聘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最终由党委会或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将适宜对外公开的制度公布在外部门户网站。除完善上述制度外,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府文件要求对涉及自身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通过完善制度体系,进一步明确市国资委监管国有资产和运营国有资本的职责定位,更完备地营造有利于企业市场化运作的制度环境。
三、健全制度,集体决定,推动决策机制科学化和民主化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不履行社会公共管理职能,所作决策不属于行政决策。市国资委努力遵循“做市场化的出资人和有效有为的监管者”履职原则,努力实现履职理念从强调监督向注重服务转变,履职思路从单项推进向系统规划转变,履职重点从产业发展向双轮驱动转变,履职方式从偏重行政手段向市场化转变。在遵循上述履职原则的基础上,制定《深圳市国资委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进行决策前,事先进行详细的调研、论证、风险评估,由业务部门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方案,充分征求相关业务处室意见或者公开征求市属国有企业和涉及的相关政府部门意见,由法律事务部门或外聘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最终通过党委会或主任办公会审议,由委领导集体讨论决定。
四、统筹安排,组织学习,加强委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法治思维培养和依法履职能力建设
近几年一直严格按照《深圳市国资委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要求,不断加强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培养和依法履职能力建设。2014年制定了《委机关及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深圳市国资委2014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共计组织5次领导干部法制学习活动和举办5次机关干部学法培训。
(一)领导干部法制学习活动情况
1月,党委中心组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和讨论交流的方式学习了《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案例读本》,进一步提升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发展的能力。5月,党委全体成员学习贯彻******系列讲话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深刻领会了建设法治中国的重大意义和重要内涵。7-9月,党委全体成员三次集中学习《******系列***读本》,对全面深化改革、发展民主政治和依法治国等主题进行了深入讨论,法治理念得到进一步增强。9月,党委全体成员集体观看党风廉政教育专题片,进一步加强了法治意识和廉政意识。11月,党委中心组学习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并进行座谈交流,进一步提升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水平。
(二)委机关干部学法培训情况
3月25日,张晓莉主任对委机关干部开展普法讲课,主题为“立足三重身份,依法开展履,不断提升市属国资监管工作水平”,讲课形式新颖,立意深远,与国资监管工作紧密结合,引发了委机关干部对新形势下如何依法做好国资监管工作的深入思考,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认真讨论。参加人员深刻领会到,在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职权和监管职权、遵守公务员义务的基础上,还必须通过不断努力使自身具备市场化管理企业的知识技能、创新型思维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提升履职水平,为国资监管工作作出贡献。5月21日,举办2014年委机关干部学法讲座,专门邀请市中级人民法院杨宝强法官进行主讲,内容为行政诉讼简介及典型案例评析,对行政诉讼的概念、功能、特点以及法院合法性审查的重点进行了讲解,对多宗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并对市国资委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涉及的职权性质、范围等要点予以指导,提出完善应诉机制的具体建议,张纳沙副主任要求全体机关干部认真领会讲座内容,在国资监管工作中融会贯通、灵活运用相关法律知识,推动我委工作迈上新的台阶,委机关干部进一步增强了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对履职过程中如何防范和应对法律风险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11月5日,组织召开委机关保密与信息安全知识培训,陈华副主任对日常保密工作的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并要求机关干部不断加强法治意识、保密意识,培训还邀请到市经贸信息委信息安全处邓中副处长和市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测评二部董安波部长,为委机关干部分别作了政府信息安全形势分析以及信息安全防范知识讲解。11月20日,邀请复旦大学法学院潘伟杰副院长为委机关干部举办讲座,主题为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分析解读当前推进依法治国的历史必然性和现实重要性,参加人员深刻领会了法治的丰富内涵,认识到只有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积极参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才能以坚定的信心把法治化作为市属国企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11月24日,邀请***国资委产权管理局谢军局长举办国资监管及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专题培训会,谢军局长对中央重点改革任务推进情况、四项改革试点情况以及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工作情况进行了详细讲解,委机关全体干部深受启发,进一步提高了对于依法履职、依法创新的认识,进一步加强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能力。
五、突出重点,丰富手段,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工作
根据《2014年深圳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认真制定《2014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处室,严格组织实施,坚持把普法教育工作与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相结合,与加强法治机构建设相统一,采取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法制教育方式,切实加强国资国企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提升依法行权履责水平。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讲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党委中心组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和讨论交流的方式先后学习了《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案例读本》、《******系列***读本》、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以及《***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进一步提升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水平。3月25日,张晓莉主任对委机关工作人员开展普法讲课,主题为“立足三重身份,依法开展履,不断提升市属国资监管工作水平”,引发了委机关工作干部对新形势下如何依法做好国资监管工作的深入思考。5月21日举办2014年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讲座,专门邀请市中级人民法院杨宝强法官进行主讲,内容为行政诉讼简介及典型案例评析,进一步增强了委机关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二)突出重点,举办讲座,提升国企系统依法治企水平
8月14日,针对市属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举办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政策培训,邀请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部长周健男进行授课,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资产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进行了深入解读,详细剖析了两项政策的修订背景、意义和具体条款的适用,使市属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对资本运作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增强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
8月30日,组织举办2014年深圳市国有企业法律实务培训暨企业法律顾问继续教育培训,市属国有企业、中央和省驻深企业、其他事业单位法务工作者及企业法律顾问共110余人参加了培训。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蔡元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副庭长王利萍和招商局集团法律部总经理王春阁分别对《公司法》修订热点、公司纠纷案件的法律问题处理以及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防范进行了讲解。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参加培训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利于发挥法律事务工作对企业经营管理的支撑作用,实现企业战略目标;有利于提升企业法制建设标准,促进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有利于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推动国资国企系统深化改革、加快发展。
(三)创新形式,精心准备,积极开展专项普法活动
一是在全市首次开展灯箱法制海报进地铁活动。充分利用繁忙地铁线路的灯箱资源,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市民中心、莲花西、岗厦等多个客流量大的重要地铁站点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乘客在等候列车时就可看到大型灯箱海报,海报以南头古城、大万世居、大鹏所城等深圳著名历史遗址为背景,突出“法正义,彰社会公平”、“法尊严,护万民福祉”和“法厉行,保鹏城安定”等法治的重要作用,加以高洁雅致的竹子、荷花、君子兰等图案作点缀,总浏览量达1亿人次,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本次法制海报宣传活动形式新颖、立意深远,与广大市民生活紧密相关,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市民对公平正义、权利保障、公共安全的关注和追求更加突出,通过阅览法制宣传海报,引发对法治的深入思考,领会到法治对于国家、社会和个人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树立法治理念,培育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是开展法制用语推广活动。精心制作法制宣传用语,联合地铁集团、燃气集团、农产品公司等与市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企业,在地铁站点、燃气营业厅、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多个公共场所张贴“文明是地铁的通行证,法治是社会的安全网”、“提高燃气服务质量,保障燃气供应安全”、“建立诚信体系,保障食品安全”等法制宣传用语海报,积极扩大受众面,增加法制宣传影响力。通过法制宣传用语海报进行推广,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法律意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四)围绕中心,丰富手段,以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结合市国资委工作职能,及时开展多项法制宣传活动,推进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结合工作实际,指定《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释义作为委工作人员学法书目,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设法治中国”的精神。组织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观看法制视频并提交心得体会,组织科级干部完成网上法制学习和测试。在门户网站设立法制专栏,及时刊登有关普法信息,加强了浏览学习的便利性。制作普法工作宣传栏,巩固学法阵地,加大法制宣传力度。
(五)推动直管企业落实普法“五有”,促进依法治企
适应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总体趋势,大力推动500人以上规模的直管企业普法实现有机构、队伍、活动、培训、阵地,将普法工作和日常经营管理紧密结合,促进依法治企,健全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直管企业已基本建立普法机构,夯实工作基础;不断加强普法队伍建设,每家企业均有专人负责普法工作,落实普法抓手;通过开设法律咨询热线、组织普法考试、开展法律案例分享会等多种普法活动,进一步提升企业员工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水平;结合企业经营管理实际,针对企业员工开展《公司法》修订热点解读、《合同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活动,加强理论与实践的融汇贯通;线上线下相结合,通过在办公场所建立普法宣传栏、张贴法制宣传挂图,发行内部普法刊物,办公信息系统开设法律法规学习课程,进一步强化学法阵地建设,培育良好的合规文化。
(六)认真策划,加强互动,积极开展“12?4”法治宣传月活动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制定“12?4”法制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开展国家宪法日普法活动,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宣传重点,通过地铁灯箱展示国家宪法日宣传海报,布置宪法知识宣传展台,供广大市民浏览学习,制作宪法知识答题卡,邀请市民参与答题,向参与的市民发放印有“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标语和深圳地铁线路图的深圳通卡套,全部答对的市民可以领取地铁纪念次票,倡导低碳出行。
六、加分项目情况
(一)专项法制工作被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2014年9月26日,《深圳特区报》对市国资委在莲花西等多个地铁站点开展的大型法制宣传活动进行了宣传报道,并刊登在要闻栏目。广大乘客在候车时就可看到灯箱法制海报,海报主要内容为“法正义,彰社会公平”、“法尊严,护万民福祉”、“法厉行,保鹏城安定”等法制宣传用语,以南头古城、大万世居、大鹏所城等深圳著名历史遗址为背景,加以高洁雅致的竹子、荷花、君子兰等图案作点缀,突出了法治的重要作用,海报总浏览量达1亿人次,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二)因相关法制工作成绩突出被评为先进集体
市国资委严格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扎扎实实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因工作成绩突出,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综治先进集体。市国资委树立大局意识,履行社会责任,高度重视国企系统综治工作,及时进行部署,全面开展全国“两会”及敏感节假日期间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对风险隐患逐一建档,研究治理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充分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同时积极处理国企系统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加大重大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的化解力度,为创建平安广东、平安深圳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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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国资委201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自评分数表
2.深圳市国资委201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书面审查提交材料清单
3.深圳市国资委2014年法治政府建设(含普法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深圳市国资委
2014年11月27日
(联系人:赖高宇,联系电话:8388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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